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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5-003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4月2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4月18日,本次会议在茅台镇茅园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亲自出席的9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1人(董事赵书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季克良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总经理2014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7、《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会议拟订了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年末总股本114,199.80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74元(含税),共分配利润5,109,299,052.00元,剩余40,456,758,285.37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8、《公司2014年度董事长激励基金计发方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2014年度年薪方案》的规定,决定计提2014年度董事长激励基金,并按上述方案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财务总监计发。总经理的激励基金全额计发为570,564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财务总监的激励基金全额计发为456,451元/人。

      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2名董事(刘自力、王莉)回避表决,由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并获一致同意。

      9、《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请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10、《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1、《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2、《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3、《董事长2015年度年薪方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方案中所拟定的公司董事长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奖励年薪三部分组成。1)基本年薪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4倍;2)效益年薪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8倍乘以风险系数,风险系数由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确定,当风险系数大于或小于100%时分段计算效益年薪;3)奖励年薪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4倍乘以奖励调节系数,奖励调节系数由营业收入三年平均增长率、净利润三年平均增长率、资本三年平均增长率确定,当奖励调节系数大于或小于100%时分段计算奖励年薪。

      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1名董事(袁仁国)回避表决,由9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14、《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2015年度年薪方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方案中所确定的公司总经理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董事长激励基金三部分组成。1)基本年薪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4倍;2)效益年薪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8倍乘以风险系数,风险系数由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确定,当风险系数大于或小于100%时分段计算效益年薪;3)董事长激励基金为本年度公司在册员工平均工资性收入的4倍乘以激励调节系数,激励调节系数由营业收入三年平均增长率、净利润三年平均增长率、资本三年平均增长率确定,当激励调节系数大于或小于100%时分段计算董事长激励基金。2、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年薪每人分别按总经理年度年薪的80%计提、计发。

      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2名董事(刘自力、王莉)回避表决,由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15、《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会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预计2015年度内交易金额不超过3.88亿元人民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董事(袁仁国、刘自力、季克良、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16、《关于公司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供汽供水服务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生产需要,并考虑到公司现状,公司酱香系列酒生产车间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习酒公司”)互相就供水和供汽提供服务,其中,习酒公司向公司提供生产和生活用水服务,预计截至2015年10月31日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含税);公司向习酒公司提供生产用蒸汽,预计截至2015年10月31日交易金额不超过5600万元(含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习酒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董事(袁仁国、刘自力、季克良、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17、《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货运车辆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整合和规范公司内部生产资料、半成品酒等物资的配送保障工作,公司决定以440.6554万元向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88台货运车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董事(袁仁国、刘自力、季克良、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18、《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充分利用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业务职能,财务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下同)提供存款、结算、授信及其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金融服务,预计2015年度内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年平均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向其提供的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保函、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额度最高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董事(袁仁国、刘自力、季克良、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19、《关于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20、《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1、3、5、6、7、9、12、13、18、1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5-004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4月2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4月18日,本次会议在茅台镇茅园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双全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关于计发董事长2014年度奖励年薪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按照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长2014年度年薪方案》的规定,同意计发给公司董事长2014年度奖励年薪570,564元。

      5、《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6、《董事长2015年度年薪方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7、《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2015年度年薪方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4-005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销售本公司产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阳市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仁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运输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商业、办公用房出租、停车场管理;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以上涉及行政审批或许可的经营项目,须持行政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1月30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778.3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21.83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贵州茅台酒

      (二)交易的名称和类别:销售产品、商品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销售价格与公司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向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

      (二)销售方: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四)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公司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

      (五)交易金额:不超过3.88亿元人民币

      (六)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与公司向其他非关联经销商销售产品采取的结算方式相同

      (七)交易期限:2015年度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提高经营效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负面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获一致同意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提高经营效益。本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同意本议案。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4-006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董事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公司”)

      住所:贵阳市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仁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运输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商业、办公用房出租、停车场管理;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以上涉及行政审批或许可的经营项目,须持行政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1月30日,茅台集团公司总资产为778.3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21.83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所知悉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经营运作能力,经过科学分析和合理的判断,认为关联人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三)关联关系:茅台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茅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业务职能,财务公司拟向茅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下同)提供存款、结算、授信及其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金融服务,预计2015年度内茅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年平均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向其提供的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保函、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额度最高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二)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内约定,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2、授信服务

      相关利(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行利(费)率及现行资金市场状况协商确定,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的同期同档次利(费)率。

      3、其他金融服务

      除存款和授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茅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业务职能,并按出资比例享有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取得的利润。本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关于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关联方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将按出资比例享有茅台财务公司未来经营中取得的利润,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9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公告编号:临2015-007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早上9点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66号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请详见本公司2015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6、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同时需提供上海股票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二)自然人股东请持上海股票帐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同时需提供上海股票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上海股票帐户卡原件进行登记,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人上海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各一份;

      (四)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于5月15日(星期五)9:00-11:30和14:30-17:00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送达至以下联系地址,并应在会议召开日入场登记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进行登记。

      (五)登记及联系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现场会议入场登记时间: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8:00至9:20,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进行现场登记后方可入场,9:2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51-22386002

      传真:0851-22386190,22386191

      邮编:564501

      联系人:陈艳红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