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邦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邦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志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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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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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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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8.6%,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的原料款及归还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7.9%,主要系本报告期部分票据背书转让及部分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0.6%,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的大宗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66.6%,主要系本报告期部分工程投入进一步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6.0%,主要系本报告期发放预提的工资奖金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78.3%,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湖南金德意销售减少,因增值税销项税减少而导致附加税相应减少所致;
7、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海南禾杰带来的收益所致;
8、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86.6%,主要系去年同期有子公司安徽天邦收到政府土地收储价款所致;
9、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减少31.3%,主要系去年同期有子公司安徽天邦收到政府土地收储价款收益增加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2%,主要系本报告期同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49%,主要系去年同期有子公司安徽天邦土地收储收回现金增加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765%,主要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二〇一三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于2014年10月10日获得有条件通过。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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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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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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