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18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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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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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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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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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计划,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市场变化,强化原材料供应体系建设,加强自主品牌的研发及推广,完善并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公司治理。
受益于2014年欧洲户外产品销售季天气良好的有利因素和公司在北美市场的继续拓展,公司的销售保持了稳定增长,欧洲、北美二分市场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共八项具体会计准则。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来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根据该准则,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行处理,即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因此公司将原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属于该性质的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调整期初金额为5,706.66万元。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
2、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根据修订“综合收益”的有关内容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进一步划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区别列报(详见财务报表)。此外,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公司对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部分原在资本公积列报转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转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报表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财务报告附注)。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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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准则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其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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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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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建勇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