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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四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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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四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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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四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四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谢建平、独立董事孙笑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独立董事候选人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议案》;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亿元,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56.38亿元,净资产32.83亿元。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22,624,143.62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626,565.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173,709.26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17,370.9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39,466,947.38元,扣除支付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239,091,923.50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131,362.21 元。

      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现提议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478,183,8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239,091,923.5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55,039,438.7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43,455,1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将增加到621,639,001股。

      上述分配预案中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合法、合规的,并且符合公司股东三年回报计划(2012年-2014年)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本着回报社会的原则,同时参考基金会的捐助计划,现拟再向浙江永强慈善基金会捐赠人民币2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教育事业、贫困学生、赈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回避表决;

      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九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201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一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2014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担任公司2014年度的独立董事章良忠先生、孙笑侠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二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三项、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四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28亿元。

      根据公司与各主要合作银行的初步沟通,及各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2015年度信贷额度计划安排如下:

      ■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会议决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适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不超过预计接单金额之80%额度内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有效期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六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

      在确定合作银行及具体合作条款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八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八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修订后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九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议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进行投资理财业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2014年5月,经证券投资小组讨论决定利用证券投资额度1.01亿元认购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国泰-金丰3号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投向认购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非公开发行的新股,我司认购份额对应为1,032万股。

      根据基金资产估值表,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投资其公允价值为21,832.03万元。上述投资在招商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满一年后将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升值部分将计入当期损益。

      会议同意授权证券投资小组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处置上述资产,授权期限至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部处置完毕为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一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万美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China Momentum Fund,L.P.(中国动力基金),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基金的投资、协议的签署及指派相关人员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活动决策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在确定认购及具体认购条款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二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

      《股东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三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

      公司在浙江省临海市有多处经营场所,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决定以各经营场所为注册地址开设分支机构。

      上述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范围等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信息为准。具体设立及工商登记程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四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孙笑侠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等相关职务、邱学文先生不幸逝世,会议决定提名吕洪仁先生和陈林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由吕洪仁先生接任邱学文先生原担任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陈林林先生接任孙笑侠先生原担任的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任期均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吕洪仁先生和陈林林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五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43,455,1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到621,639,001股,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部分相关内容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5日。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吕洪仁,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历任浙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中浩华天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总经理, 杭州华天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总经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董事)兼浙江分所负责人。现任南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洪仁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林林,男,1974年生,汉族,法学博士、博士后。

      历任浙江大学信息学院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浙江财经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师,浙江大学法理与判例研究所所长。

      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理论学科负责人。兼任浙江省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浙江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等。

      陈林林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1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菊芬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三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进行慈善捐赠是对公司形象有利的,有必要的。

      第七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第八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第九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权限进行。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宜,投入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二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三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四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六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第十七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八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十九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1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对确认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处理。

      一、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8,051,614.21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核销上述应收款项影响公司2014年度税前利润509.95万元。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事项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系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相关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事项。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核销处理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本次部分应收款项核销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2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00元,共计募集资金22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2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47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54.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42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9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3,349.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61.46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402.98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21.7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6,751.98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583.20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252.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6月15日本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永宏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宏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强邦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强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 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逐步取消在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2 年9月14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安排需要,维护并加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于 2012 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将原存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部分资金转存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并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2 年 12 月04 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12 年 11 月13 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13年6月6日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13年6月6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出,该账户不再使用,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审核,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式注销。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2011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及年产47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本期分别使用1,581.85万元和10,735.0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2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15年4月18日召开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都”)

      住址: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328号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注册资本:3,450.53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麦秸、谷壳、谷子秸、玉米秸、高粱秸、大豆秸、芝麻秸、棉花秸、麻秸的初加工;木粉、锯末、木废料及碎片的加工、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471.3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868.37万元;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9.01万元、净利润-579.34万元。

      (2)、临海市科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热水锅炉、炉用燃烧器制造及研发(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电光源制造及研发,货物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6.7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9.06万元;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97万元、净利润-7.35万元。

      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2、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45,845.32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0.6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7.37亿元;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7亿元、净利润3.24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50.69%;公司高管谢建平、施服斌在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董事。

      临海市科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为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6.38%,且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勇任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商品与服务

      公司将采购浙江东都及其子公司生产的生物质燃料及热能服务,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改造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2、提供租赁及综合服务

      浙江东都及其子公司租赁本公司闲置厂房,另其他综合服务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据实结算。

      3、外币收汇及存款等日常结算业务。

      公司预计与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外币收汇及存款等日常结算业务,总额预计不超过不超过800万美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同意。

      七、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下转B1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