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5-017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以传真、当面送达或邮件的形式发出,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投票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一、《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开展黄金租赁的数量累计不超过1200千克黄金,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黄金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累计不超过1200千克。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和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申请贷款1.5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在该额度内的银行贷款事宜,授权董事长签署贷款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济南槐荫支行申请贷款1.0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额度内银行贷款,授权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签署贷款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5-018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
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拟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黄金租赁业务概述
1.为更充分的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银行开展黄金租赁业务。黄金租赁业务是指公司向银行租赁黄金,到期后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并以人民币支付黄金租赁费用的业务。租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标准一号金和二号金,即AU99.99和 AU99.95。承租方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为规避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合约的同时将委托银行根据租赁黄金的数量及期限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
2.黄金租赁的用途:生产经营周转资金。
3.业务开展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4.租赁数量:根据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拟开展黄金租赁的数量累计不超过1200千克黄金。
5.融资额度: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6.租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的起始日为准) 。
7.租赁成本(含租赁费用、远期套期保值相关费用等):费率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赁费。
二、融资方式及融资成本
本次融资的方式是:公司在与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即委托银行卖出全部租赁的现货黄金,并委托银行以相同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数量和期限一致的黄金期货合约,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租赁到期后,公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给银行。公司根据与银行签订的黄金租赁业务合约向银行支付租赁费用。
本次融资的融资成本包括黄金租赁费、黄金现货、期货合约买卖手续费等。
三、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融资的优势
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公司通过租入银行的黄金后再卖出,借助黄金的高流动性实现快速变现,能以较便捷的方式实现融资,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黄金租赁利率灵活,且不受贷款利率和用途限制。
四、本项融资的风险控制
本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合约的同时委托银行就租赁黄金的数量及期限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操作,以锁定到期归还时黄金的价格,无需承担承期间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已就黄金租赁业务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审批流程及《贵金属租赁业务管理规定》。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5-019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的
公司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锁定黄金租赁到期偿还时的黄金价格,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租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标准一号金和二号金,即AU99.99和 AU99.95。
三、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及规模
1.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16年底止。
2.交易数量和资金规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累计不超过1200千克。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2.系统性风险:全球性经济影响导致金融系统风险。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流程和交易方式、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监督与风险控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已就开展的黄金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审批流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5-020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说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齐鲁证券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该项目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实施完毕,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殷悦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齐鲁证券决定委派谷伟先生接替殷悦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持续督导期持续至 2015 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简介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附件: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简介
谷伟先生:2010年加入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任并购部高级经理,曾参与兴业证券(601377)、龙宇燃油(603003)、华宏科技(002645)、仟源制药(300254)首发项目;同济科技(600846)、精工钢构(600496)非公开发行项目;首钢股份(000959)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已就黄金租赁业务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审批流程及《贵金属租赁业务管理规定》。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已就开展的黄金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审批流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 陈志军 王 爱 王乐锦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