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红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绍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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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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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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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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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48亿元,其中主业房地产实现签约销售金额约45亿元,同比增长15.38%,签约销售面积约6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79%。
2、报告期内主要偿还及新增非银行融资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搏展和安信信托于2013年2月签订信托合同,以债权形式融资50,000万元,期限2年,综合成本10%/年。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清偿完毕该项信托资金本息。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宸居和重庆信托于2013年2月签订信托合同,以债权形式融资20,000万元,期限2年,综合成本9.995%/年。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清偿完毕该项信托资金本息。
(3)公司控股子公司内江金科百俊和中铁信托于2013年2月签订信托合同,以债权形式融资45,000万元,期限2年,综合成本10.7%/年。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清偿完毕该项信托资金本息。
(4)公司和兴业信托于2013年2月签订信托合同,以债权形式融资40,000万元,期限2年,综合成本12%/年。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清偿完毕该项信托资金本息。
(5)公司全资子公司庆科商贸和重庆信托于2013年3月签订信托合同,以债权形式融资30,000万元,期限2年,综合成本11.5%/年。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清偿完毕该项信托资金本息。
(6)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金科西城和济南金科西区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5年2月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接受其通过中信银行发放的贷款30,000万元,期限1年,综合成本10%/年。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委托贷款尚在履行中。
(7)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接受其通过重庆三峡银行发放的贷款55,000万元,期限2年,综合成本11%/年。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委托贷款尚来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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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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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656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号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