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5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9,000.00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0,000.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5年4月17日,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恒生银行天津分行”)出具《保证函》,为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中化公司”)最高债权额9,000.00万元提供担保,截至目前,本《保证函》项下恒生银行天津分行已发放的贷款金额为9,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迁安市杨店子镇滨河村
法定代表人:范留记
注册资本:99,240.00万元
经营范围:炼焦;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硫酸铵、初级煤化工产品制造;普通货运。
迁安中化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9.82%的股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9.82%的股权,该公司是首钢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以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冶金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销售金属材料、焦化产品为主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迁安市重点项目投资公司持有其0.36%的股权。截至2014年末,迁安中化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1,778.93万元,负债总额263,654.0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50,26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9,464.85万元),净资产128,124.91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实现469,236.62万元,利润总额实现14,019.94万元,净利润9,616.0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恒生银行天津分行与迁安中化公司签订《授信函》的最高债权额为15,000.00万元,截至目前,恒生银行天津分行已向迁安中化公司发放的贷款金额为15,000.00万元。本《保证函》项下恒生银行天津分行已发放的贷款金额为9,000.00万元,期限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6年4月16 日止,公司为恒生银行天津分行向迁安中化公司已发放9,000.0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债务发生期届满日起至债务发生期内被担保债务所对应的最后一笔债务/融资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之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迁安中化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期限内,公司向迁安中化公司提供不超过88,0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迁安中化公司提供担保15,000.00万元、发放委托贷款10,000.00万元,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剩余额度63,030.00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5,3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14%,无逾期担保,且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子公司迁安中化公司提供担保50,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0.00万元,为子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3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考伯斯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8,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68,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8,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保证合同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迁安中化公司营业执照
(五)迁安中化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