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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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详见本公告“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开展情况及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对201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予以预计。其中:(1)部分关联交易因证券市场行情、发行规模、代理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较大,业务量难以估计,相关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2)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德证券,持有中德证券33.3%的股权。按照审慎性原则,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与中德证券的交易列入关联交易范围,予以预计和披露。
(三)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2015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1)在审议公司与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永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在审议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周宜洲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在审议公司与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傅志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公司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全体参会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其中:
(1)审议公司与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及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2)审议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3)审议公司与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4)审议公司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无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5)审议公司与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无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须回避表决。
(6)审议公司与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无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7)审议公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无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四)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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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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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标使用许可事项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许可公司无偿使用其图形商标。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中德证券无偿使用其图形商标。
(五)2015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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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系山西省人民政府出资、山西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资国有企业,于1986年4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27,190万元,组织机构代码为11001538-5,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张广慧先生,主营业务:投资业务,资产委托管理业务,资产重组、购并业务,公司理财,财务顾问及咨询业务,房地产投资业务,代理财产管理业务,高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截至2014年12月31日,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0,395,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6%,为公司控股股东。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1,029,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为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西国贸大饭店为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
2014年,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710.55万元,实现净利润120,318.0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总资产4,146,996.26万元,净资产1,243,702.52万元。
(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5日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李晓波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07,541.4万元,主营业务:冶炼、加工、制造、销售钢材、钢坯、钢锭、生铁、轧辊、铁合金、焦化产品、耐火材料、矿产品、金属制品、钢铁生产所需原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冶金机电设备、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公路运输,工程设计、施工,餐饮宾馆等服务业,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国家实行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对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技术服务地质勘查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的投资。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5,589,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2%。
2014年1-12月,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13,421万元,实现净利润-5,388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3,073,885万元,净资产4,320,847万元。
(三)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1990年7月19日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刘建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主营业务:电、热的生产和销售,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电力调度、生产管理及电力营销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开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4,777,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2%。
2014年,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04,,543万元,实现净利润149,216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7,011,943.17万元,净资产2,412,113.18万元。
(四)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以生产经营中国名酒——汾酒、竹叶青酒为主营业务,同时集贸易、旅游、餐饮等业务为一体。集团下属5个全资子公司,11个控股子公司,2个分公司,1个隶属单位,现有员工近10000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为汾酒集团核心子公司,于199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中国白酒第一股,山西第一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汾酒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0,041,8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
公司监事高明先生为汾酒集团总会计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汾酒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五)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公司监事万河斌先生为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法人代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公司关联法人。
(六)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51)是一家以制药为主,集科、工、贸于一体的多元化综合性企业,公司监事郭江明先生为亚宝药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亚宝药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七)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870年在德国成立,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投资银行。2009年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德证券,持有33.3%的股权。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是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部在北京。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无任何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发生,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预计情况事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201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对2015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5-03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期
次级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借入或发行证券公司次级债的议案》,公司2015年第三期次级债券(代码:123089,简称:15山证0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4月20日结束。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1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为6.0%。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