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签署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包)意向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包)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政府、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土地流转意向书》,就西部环保在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流转承包约3.6万亩土地的相关事项达成合作意向,本次拟流转承包的3.6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全部、及时转包给西部环保存在不确定性,实际转包的土地面积、转包费用、期限等以西部环保最终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2、本次西部环保流转承包约3.6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首次探索此种经营模式,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的财务影响尚不确定。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后续披露。
一、合作概述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为加快土壤修复产品的推广应用,发挥在土壤治理方面的产品和技术优势,修复西部地区盐碱类退化土地,探索土地修复产业的经营和合作模式,2015年4月20日,经充分协商西部环保与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土地流转意向书》,西部环保拟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流转承包农业土地约3.6万亩,实际流转承包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及与农户最终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为准。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
丙方:杭锦旗人民政府
(一)流转土地方式为:转包;流转用途:农业生产。
(二)流转的耕地面积约3.6万亩,以实际丈量为准。
(三)土地流转期限
土地流转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该等权益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如有被流转的农户毁约、无理取闹等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乙方、丙方必须出面协调处理好相关事宜,并保证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
2、维持转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并享有当地招商引资工业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待遇。
4、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转包土地期限到期时,及时交还土地,或协商继续转包。
(五)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干涉和破坏甲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2、无偿给予甲方国家关于农业相应配套及扶持政策,协助甲方申请各类国家关于土地利用的补贴和奖励。
3、做好土地流转的宣传动员、调处矛盾等工作。
4、发生地方性矛盾时,及时协调处理,为甲方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一)对本公司的影响
西部环保与杭锦旗独贵塔拉镇在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合作有利于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进一步合理优化土地资源,修复盐碱类退化土地,实行土地规模经营。西部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利用乌海化工工业废渣和其他产品加工成土壤调理剂系列产品,可用于改良酸性、碱性土壤。通过田间试验结果显示,西部环保生产的土壤调理剂能有效调节土壤酸碱度,能够提高土壤地力,为农作物补充中微量元素,提高农作物产量。
本次合作可以充分发挥西部环保在土壤治理方面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大力利用农业集约用地和企业化运作方式在西部地区推广盐碱类退化土地修复工作。拟流转的部分土地为盐碱荒地,可经过土壤修复调理为农用耕地,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增加耕地面积和耕地指标,获得地方政府关于“占补平衡”的补贴;经过土壤修复治理达到国家高标准农田,获得国家相关补贴;拟流转土地中的退化土地,经过修复调理后可提高农业亩产和农牧产品质量,西部环保将推广玉米等农业种植。本次合作有助于加快西部环保土壤调理剂产品的推广,充分发挥土壤调理剂生产线产能,并探索土壤修复产业的商业模式,有望为公司未来发展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和带来利润增长。
(二)风险分析
本次土地流转承包的具体事宜仍需与相关农户协商后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具体约定土地流转面积、费用及支付方式等事项,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拟流转承包的约3.6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全部、及时转包给西部环保也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流转承包农业土地经营权是西部环保首次探索此种经营模式,具体日常经营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能否产生预期收益存在一定风险。该事项短期内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该合作事项侧重长期投资价值。
四、其他相关说明
由于上述意向协议的具体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西部环保与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签署的《土地流转意向书》。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