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5-044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尚未能最终确定。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会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2014年度业绩快报》中未将公司对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及相关方的债权计提坏账。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在2014年度报告报出时,根据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进展状况,对明德重工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的影响进行预计,2014年度报告中将涵盖上述影响。如上述预计损失与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结束后公司的实际损失产生差异,如果是由于重大失误导致估计出现较大偏差,将追溯调整;如果是由于估计当时情况不明朗导致估计出现较大偏差,将调整2015年度报告。
目前,明德重工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的影响尚不能确定。随着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推进,可能对公司2014年度的业绩产生进一步的负面影响。具体如下:
(1)如公司对明德重工破产重整成功,且假定公司承担明德重工的全部债务及亏损,即明德重工的其他债权人不承担明德重工破产重整损失情况下,且所有自然人保证均无法实现,按照明德重工未经审计的201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估算,则最大将会给公司造成损失约5.32亿元(以明德重工全部的历年亏损和明德重工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有息负债一年的利息测算)。
(2)如公司对明德重工破产重整失败,则明德重工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在无法按约定向国外船东交船的情况下,须退还船东预付款并承担相应利息预计约1.4亿元;如所有抵押资产全部无法使用或变现,且所有自然人保证均无法实现,以及明德重工、润德船务名下的其他资产亦全部无法使用或变现用于偿还公司债权,则最大将会给公司造成损失约29.45亿元。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暨股票、债券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7)。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经更正的净利润为负值”的规定,交易所有权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公司2014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经更正的净利润为负值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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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披露了《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5-017),预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3,033,451,799.32元,同比下降7.19%;营业利润-421,376,561.26元,同比下降397.88%;利润总额-402,555,677.61元,同比下降335.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585,508.37元,同比下降365.15%。
公司现预计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3,007,641,729.9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9%;营业利润-635,569,577.9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5.83%;利润总额-636,225,524.81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7.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111,905.6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52.63%。
(一)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
1、对以前年度损益及资产负债的预计修正
上述 “上年同期”、“本报告期初”的财务数据,系公司根据会计师的初步审计意见对以前年度损益及资产负债进行了预计修正后的数据,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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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上述以前年度预计修正数据均未经审计,最终以公司发布的2014年度报告为准。
上述对以前年度损益及资产负债进行预计修正的原因如下:
(1)受船舶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公司部分船舶销售确认条件发生了改变,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于此部分以前年度确认的销售作为会计差错,并在以前年度进行了冲回调整。
(2)公司在以前年度为部分船舶预定设备,并支付了部分款项。由于受船舶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依据谨慎性原则,并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对于此部分以前年度预付的船舶设备款作为会计差错,并在以前年度进行了全额计提坏账。
2、营业总收入
修正后的营业总收入3,007,641,729.95元,较修正前减少25,810,069.37 元,主要原因:为了应对持续低迷的船舶市场,公司于2014年开始介入船舶航运市场,并同船舶承租人签订了船舶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在披露《2014年度业绩快报》时确认了船舶租金收入。由于世界经济复苏继续放缓,出现了航运市场过剩的不利局面,公司部分营运船舶的承租人出现了亏损,暂时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船舶租金支付义务,截至目前,原预计的部分船舶租金收入仍暂未能取得,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未确认相关收入。
3、营业利润
修正后的营业利润-635,569,577.90元,较修正前减少了214,193,016.64 元,主要原因:
(1) 因调减船舶租金收入,从而减少了当期营业利润;
(2)公司依据现有掌握的证据、专业人士的判断以及最新仲裁进展,公司尚处于审理阶段的2艘82,000吨散货船案件不太可能会对公司的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在披露《2014年度业绩快报》时,未减少上述船舶收益。由于船舶市场持续低迷,价格一直在低谷徘徊,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依据目前可以获得的上述船舶的可变现净值,减少了上述船舶近1亿元的收益。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之中,并将于2015年4月20日至30日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开庭审理。对于仲裁结果,公司将及时公告。
(3)2015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14年度业绩快报》时,根据与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福地”)的委托贷款合同,2014年继续确认了对其的投资收益。由于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0日,就委托贷款事项对南京福地提起了诉讼,公司根据重要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冲回了该部分已确认的收益。
(4)公司于2014年出口了一艘64,000吨散货船,该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出现了机械故障,由于该船舶仍处于公司质保期内,根据船舶销售合同的约定,质保期内发生的船舶维修费用应由公司承担。公司在披露《2014年度业绩快报》时无法确认该艘船舶的维修费用发生金额,但截至目前,该船舶具体维修金额已明确,公司根据客观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计提了该艘船舶的维修费用。
(5)在披露《2014年度业绩快报》时,公司的治具-专用工装是依据新开工船舶每净吨40元进行摊销。截至目前,公司根据所掌握的治具-专用工装使用和损耗情况,并根据客观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调整了其摊销方法和标准,按10年进行摊销,因此增加了治具-专用工装的摊销金额。
因上述事项的调整,公司同时相应调整了相关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坏账准备等事项。
4、利润总额
修正后的利润总额为-636,225,524.81元,较修正前减少233,669,847.20 元,主要原因:系当期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修正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111,905.60元,较修正前减少299,526,397.23元,主要原因:
(1) 系当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2) 截至目前,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未确认全部所得税费用。
6、修正后的基本每股收益-1.67元,较修正前减少0.80元,主要原因: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董事会对内部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有关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同时,开展对公司内部的严肃整顿,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强化监督人员的责任心,加强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董事会的致歉声明:公司对此次业绩快报出现的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深切的致歉,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会计的核算工作,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数据是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初步审计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