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05 公司简称:永鼎股份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莫林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春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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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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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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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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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本公司资产重组概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13日开市起停牌。本次资产重组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金亭线束57.5%的股权、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金亭线束17.5%的股权,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金亭线束25%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1月16日披露了该次会议决议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6日开市起复牌。
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2015年3月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2015年3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437号),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029)。
二、报告期内,公司和第三国业主就该业主目前拥有并经营所在国的大部分输变电系统大规模升级、扩建和改造事项签订无约束力的MOU(谅解备忘录),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016)。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事项仍在业主所在国相关部门审批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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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公司2015年1-6月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65%左右,主要系 2014年公司出售苏州永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11321.55万元。
公司名称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莫林弟
日期 20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