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1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刊载于201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刊载于2015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5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2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减少利率及汇率波动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及金额,品种主要包括汇率期权、利率掉期、CCS货币互换等,增加不超过1亿美元额度,本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票:9 票 反对票:0 票 弃权票:0 票)。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减少利率及汇率波动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远期结售汇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国际业务发展和外汇收支预测,为规避利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及金额。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1、汇率期权:开展汇率期权业务,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2、利率掉期:开展利率掉期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3、CCS货币互换:开展CCS货币互换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为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割。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间和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增加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外汇市场走势、进出口业务规模及收付汇时间,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分批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
(三)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结售汇币种是美元,也有部分的欧元、港币、日元等其他币种的交易。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利率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预期风险。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前期准备
1、公司已制订《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进行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可控。
2、公司成立了由分管内控的副总经理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外汇衍生品业务。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于结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即期汇率大于远期结售汇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对于售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即期汇率小于远期结售汇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利率波动风险主要是美元、欧元、日元利率的变动情况。
2、收汇预测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业务淡旺季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3、保证金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公司主要交易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都实行了用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以避免占用公司大量资金进而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的201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已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公司将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外汇交易,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并且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同意《关于公司2015年度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厦门信达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来规避外汇收入的利率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增加201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2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核销部分
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核销资产的议案》。
一、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核销依据:债务单位被宣告破产;债务单位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债务人失踪、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等。
核销资产情况:
核销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诺)原经营场地上房屋建筑物,原值13,206,830.00元。厦门信达诺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到期,已搬离该经营场地并拆除了地上房屋建筑物。上述固定资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已毁损,截止2015年3月31日,该房屋建筑物已计提累计折旧5,763,409.05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443,420.95元,账面净值为0元,拆迁后获得拆迁物资清理收入162,000.00元。本次固定资产清理将增加201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162,000.00元。
二、独立董事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到期,已搬离该经营场地并拆除了地上房屋建筑物。上述固定资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已毁损。本次核销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不产生重大影响。我们认为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三、监事会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审核意见
公司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到期,已搬离该经营场地并拆除了地上房屋建筑物。上述固定资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已毁损。本次核销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不产生重大影响。我们认为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2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5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