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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8、以推进企业文化为引领,弘扬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企业进取精神。通过党政工团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企业科学发展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推动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不断开展,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持续增加,2015年公司资金需求总额约为20亿元。为满足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公司2014年配股工作。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加强与银行的良好合作,同时,通过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低利率融资工具方式满足资金需求;在做好融资的同时,继续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管理和监控,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继续加大工程回款和房产销售力度,积极回笼资金。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政策风险。公司所处行业为基础设施建设业,该行业易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调整对本公司的业务有直接的影响。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未来持续放缓,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减小则将会给行业及公司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高度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走向,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做好市场分析、市场研判、财务评估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2、房地产行业下行风险。2014年以来,受房地产调控和前期库存压力较大的影响,全国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整体行情不容乐观。如果未来房地产行业继续处于调整期,全行业去库存压力居高不下,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存在一定的下行风险。为此,公司将坚持深耕现有区域为主、自我平衡、滚动发展的土地储备策略,积极主动求创新,提升产品设计与研发水平,加强成本管理,改善销售、加速资金回笼,积极适应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新常态”。

      3、现金流短缺风险。公司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能否及时筹措和有效运用资金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加强与银行的良好合作,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低利率融资工具方式满足资金需求。

      4、运营风险。因房地产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过程中材料及人工成本费用不断攀升,蕴含较大的经营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成本,合理规划项目开发建设周期。

      5、工程安全风险。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业,涉及工程项目及施工人员较多,工程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考验。对此,公司将积极做好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文明工地考核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安全事故防控力度。

      6、技术风险。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推行,大型央企及疆外有实力的施工企业陆续在新疆布局,随之而来的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打的项目也日益增多,这对公司自身的技术实力、科研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公司将继续做好科技创新工作,培养专业的技术人才。

      7、应收账款风险。由于公司所处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其项目工程周期都很长,工程在验收和审计决算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故公司应收账款较大,回款周期较长。对此,公司将继续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客户信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做好回款的对接工作,以此来控制该风险。

      3.3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有关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 年,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上述9项会计准则中除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外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中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二次董事会和第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及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及影响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公司职工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公司在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已按准则规定,将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是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等,公司为职工(包括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内退职工)再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够提供的生活补贴、医药费用等福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公司会计政策,需对此部分福利支出作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进行精算评估。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调增总资产2,018,137.54元,调增总负债11,050,457.44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840,183.84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8,179.90元。具体影响数如下: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及影响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了列报调整,并按要求对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本公司将在 “其他非流动负债”列报的递延收益转至“递延收益”列报,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该追溯调整对本期及上期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及影响。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规定进行披露,上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结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2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关于落实新疆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证监局[2012]6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20号)。

      公司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均实施了现金分红方案,三年累计分红13,515.7万元,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案在实施前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决策后实施,相关决策和实施程序均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675,785,77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合计分配54,062,862.24元。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刊登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利润分配于2014年7月8日实施完毕。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和维护公司股东、建设方(业主)及其他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在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努力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共同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1、积极参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自2009年起,公司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坚决贯彻各级政府“服务民生,温暖民心”的要求,承担起了乌鲁木齐市大量的政策性住房保障任务。依据乌鲁木齐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公司承担起了开发建设乌鲁木齐首个公租房项目“城建·欣悦园”公租房小区项目。目前已累计竣工9.94万平方米,1,147户居民搬入宽敞明亮的新居。还有2.8万平方米,计370户正在紧张施工中,必须保证在2015年竣工,使更多低收入家庭住上新居。

      2、积极做好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开展对乌鲁木齐县羊圈沟村的驻村“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2014年全年共投入14.64万元。对41户低保户和特困户开展对口帮扶,投入帮扶资金1.2万元;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安排工作组邀请村委会干部一同协调,促成问题解决。

      (二).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无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能够实施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根据《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司将持有的新疆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15,516,12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新疆国发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8月31日股权转让款已经收讫,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故本期新疆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