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类型 | 按产品或劳务划分 | 关联人 | 2015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14年实际发生额(万元) |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 供电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3,000 | 2,596 |
煤气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25,000 | 18,835 | |
纸箱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500 | 92 | |
运输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700 | 664 | |
建筑安装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5,000 | 21 | |
辅助材料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5,000 | 3,979 | |
辅助材料 | 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 | 1,000 | 303 | |
小计 | 40,200 | 26,490 | ||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 供电、供热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35,000 | 27,791 |
铁路运输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6,000 | 2,656 | |
建材产品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2,000 | 1,046 | |
其它 |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1,800 | 196 | |
小计 | 44,800 | 31,689 | ||
合计: | 85,000 | 58,179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涛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注册地点:罗庄区工业街东段
主营业务:
加工销售:实木地板、胶合板、膜板、木片;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销售:塑料制品、饲料、原铝;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公司经营:制造日用陶瓷。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93,403,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5%。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约为
1,581,866.04万元,总负债约为1,066,487.70万元,净资产515,378.34万元。
预计2015年公司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4,000万元,不存在不能履约情形。
(二)公司名称: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文化路东首
法人代表:蒋英刚
注册资本:162,769.67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原铝、普通铝锭、铝合金及铝加工产品、铝用碳素产品;供电、供热、销售自产产品(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6,470.49万元,总负债为137,246.16万元,净资产为169,224.33万元,预计2015年公司与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万元,不存在不能履约情形。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93,403,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5%。
公司是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占其总股本的20.13%。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购销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司分别与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并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上述购销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未产生不公允的影响。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5-032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承兑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29000万元额度
●本次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数量:26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贷款全部是由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现应公司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公司同意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承兑提供29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自本议案批准后的12个月内可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合同或协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临沂市罗庄区工业街东段
法定代表人:王文涛
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实木地板、胶合板、膜板、木片;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销售:塑料制品、饲料、原铝;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公司经营:制造日用陶瓷。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93,403,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5%。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约为
1,581,866.04万元,总负债约为1,066,487.70万元,净资产515,378.34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保证合同为一揽子合同。
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贷款全部是由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现应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公司同意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承兑提供29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自本议案批准后的12个月内可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合同或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26500万元,本次29000万元担保额度包含已发生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符合公司为其担保的条件,董事会同意为其贷款、承兑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日常运作的正常开展,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获利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26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3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3日
至201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 √ |
7 | 关于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计提2014年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9 | 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0 | 关于为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承兑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4月23日的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212 | 江泉实业 | 2015/5/6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5 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 登记地点: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工业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 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联系人: 王广勇 、陈娟
电话:0539-7100051
传真:0539-7100153
联系地址: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76017
3. 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 |||
7 | 关于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计提2014年减值准备的议案 | |||
9 | 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0 | 关于为公司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承兑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