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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8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一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7.1、《关于与山东圣德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7.2、《关于与上海东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7.3、《关于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7.4、《关于与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7.5、《关于与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3、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春昱先生、刘学恩先生、王晨明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以委托或现场方式进行述职。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1号太阳纸业办公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15年5月21日下午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8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太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庞福成
3、联系电话:0537-7928715
4、传真:0537-7928762
5、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一号太阳纸业办公楼证券部
6、邮编:272100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现持有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纸业”)股份 股,占太阳纸业股本总额的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太阳纸业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表
■
特别说明事项:
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姓名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太阳纸业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签字):
证券账户卡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3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201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第16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字〔2006〕38号)第41条和第77条、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深证上〔2006〕5号)第37条等的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201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核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严格遵循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担保行为均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通过定期查阅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和现场调查,严密关注被担保方资产状况,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使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规模较小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4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我们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章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同意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核通过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降低销售成本,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同意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3,434,822.36元,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3,434,822.36元。
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本规划的制定有利于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出资参股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公司对本次对外投资行为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本次对外投资行为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有利于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和发展空间,将有助于公司形成新的业务盈利增长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曹春昱、刘学恩、王晨明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35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1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姜凤伟先生主持,财务总监牛宜美女士、总经济师王宗良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昭军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
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201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2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201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2015]37030022号),公司2014年度税后净利润为302,227,569.77元,该利润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一、利润分配比例: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14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为302,227,569.77元,据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①按净利润302,227,569.77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222,756.98元;
②2014年度净利润302,227,569.77元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222,756.98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72,004,812.79元,加上以往年度未分配利润1,817,483,397.5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2,089,488,210.33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及对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2,536,635,238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50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126,831,761.9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次分配按照税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交。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圣德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2)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东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3)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4)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5)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及定价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议案详见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2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年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15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和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353,434,822.36元。
本议案详见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30。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见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31。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36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已于2015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编号为2015-028,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阅读。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078/)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洪信先生、独立董事王晨明女士、财务总监牛宜美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昭军先生、总经济师王宗良先生、公司保荐代表人周威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踊跃参与网上交流。
特此通知。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