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31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讨论与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7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第三项及第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10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九牧王”)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55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1年5月24日,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元。截至2011年5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95.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04.9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3,214.6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0,712.55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27,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75,500.00万元,募集资金支出手续费2.13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14,590.97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3,337.48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162.77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90.72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116,681.2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6,745.22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63.94万元,系本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相关费用63.94万元,尚未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4,518.27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68.27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101,648.77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净收回18,500.00万元,募集资金支出手续费1.23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10,496.03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6,409.30万元,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3,959.40万元,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127.33万元)。
综上,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7,732.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2,080.82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128,648.77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7,00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3.36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25,087.00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9,746.78 万元,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5,122.17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2,659.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2,722.98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63.94万元,系本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相关费用63.94万元,尚未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后的制度经201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原中信银行成都锦绣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20865369070。2013年7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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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包含了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19,746.78万元(其中2014年利息收入6,409.3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5,122.17万元(其中2014年度投资收益3,959.40万元),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其中2014年度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127.3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3.36万元(其中2014年度手续费1.23万元),及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63.9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根据市场及项目情况,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在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2011年8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1,337,866.54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020659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251,337,866.54元已于2011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议案,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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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5,304.9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4,734.06万元,超募资金为90,570.93万元。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1、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7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了同意意见。2013年3月28日,公司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2、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再使用2.7亿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再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4亿元已实施完毕。两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下转B13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