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5-005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绍林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服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负担。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1,176,245.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6,021,695.46元, 201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27,197,941.19元。公司拟进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2014年末830,003,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1,500,161.6元。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李绍林回避表决。
具体详细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细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至第四项、第六项、第八项议案均须以普通决议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第五项和第九项须以特别决议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5-00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振东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对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自身主营业务竞争格局、投资项目进展、自有资金情况等因素而确定的,着眼于应对风险和结构调整以及对股东的回报,其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是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要、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公司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过程中,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性发展需要。《股东回报规划》内容合理规范,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5-00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15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李绍林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黎建飞先生、王再文先生、张小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1、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
2、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公正,定价依据透明、合理,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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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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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材料、接受劳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5-00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4日
至2015年5月15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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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和第3项至第9项议案已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5 年 4 月 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2项议案已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5 年 4 月 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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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王金奇、张辰
(二)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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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