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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邵平和独立董事王松奇因事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赵继臣和独立董事马林行使表决权。会议一致同意此报告。

      1.3 本行董事长孙建一、行长邵平、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孙先朗、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旭保证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行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个别项目及财务报表编制流程执行了商定程序。

      1.5 释义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2015年4月2日,本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行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424,894,78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13日。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行总股本为13,710百万股。

      上表中,2015年3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2015年1-3月及2014年1-3月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已根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后的总股本13,710百万股重新计算。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13,709,873,744股。

      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非经常性损益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根据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从2015年开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央行新的统计口径,2015年3月31日存款总额为1,860,928百万元、贷款总额为1,144,694百万元。

      2.2 补充财务比率

      (单位:%)

      ■

      注:含贴现存贷款比例(本外币)按监管口径列示。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4 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7月15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4年8月4日,本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申请已于2015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尚须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

      有关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2014年7月16日、8月5日和2015年3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4 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本行所持金融债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本行所持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各类普通金融债、次级金融债,不含企业债)账面价值为1,239亿元,其中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有关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2 本行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3 本行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2014年,本行以抵债方式获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000万股。

      3.5.4 本行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及持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衍生品投资情况表

      ■

      (2)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金额是指所参考的标的物的合约金额,只体现交易量,但并不反映其风险。本行对衍生金融工具实施严格的风险限额管理,实际风险敞口较小。

      3.5.5 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本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5年内控评价工作将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围绕“以风险为本、强化日常监测”的工作思路,采用日常监测、重点领域专项分析以及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评工作,不断提升内控评价工作效率和效果。一季度,本行全面总结2014年内控评价工作成果和经验,积极筹备2015年内控评价各项工作,根据中国银监会2014年9月印发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进一步健全本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推进新规落地实施。本行制定了《2015年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和《关于实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划方案》。截至目前,2015年内控评价各项工作均按计划逐步推进,有序开展。

      3.5.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本行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与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并接受个人投资者电话咨询。内容主要包括: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发展战略,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及其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本行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行接待投资者的主要情况如下:

      ■

      3.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6.1 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宏观调控政策继续维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央行通过降准、降息、公开市场业务等保持适度的市场流动性,实现了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随着金融主体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入、存款保险制度的即将实施和利率市场化的加速推进,银行业经营面临着存款增长减缓、利差空间缩窄、风险加速上升等诸多挑战。

      面对机遇与挑战,本行在过去两年转型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变革、创新、发展”的理念,重点部署同业、投行、小微、新一贷等业务领域,夯实零售业务基础,推动全行继续保持稳健发展;充分发挥综合金融优势,加大产品创新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通过“橙e网”、“行E通”、“口袋银行”、“平安橙子”、“贷贷平安”等特色平台和产品,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提升客户体验;通过差异化的资产负债经营模式,做好负债业务,优化资产结构,继续强化流动性管理;通过“平衡计分卡”、“客户之声”、“精益六西格玛”等管理工具,推进流程改革与优化;同时,不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确保合规经营。通过上述举措,本行存款平稳增长,贷款加快投放,盈利保持稳定,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快速推进,转型、创新的经营战略继续深化。

      2015年1季度,全行经营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1、盈利保持稳定,投产效率提升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206.71亿元,同比增长28.39%;受益于投行、托管、理财、结算等业务的快速发展,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3.87亿元,同比增幅67.98%,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准备前营业利润121.98亿元,同比增长38.95%;净利润56.29亿元,同比增长11.38%,基本每股收益0.41元,同比增加0.04元;全行费用增幅大幅低于收入增幅,投产效率持续改善,报告期内成本收入比33.38%,同比下降4.27个百分点,较2014年度下降2.95个百分点。

      2、存款增速保持领先,贷款加快投放

      报告期内,本行存贷款业务协调发展,存贷款增速均领先市场。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23,047.75亿元,较年初增长5.41%,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含贴现)11,241.68亿元,较年初增长9.70%,在总资产中的占比较年初提升1.92个百分点。吸收存款15,784.37亿元,较年初增长2.95%;吸收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增长良好,较年初增长511.33亿元,增幅22.51%,其中活期存款增量占比32%。

      3、业务转型加快,平台创新提速

      本行抓住国家经济改革契机,利用综合金融优势,开展差异化经营,开发出“银政合作”私募债的新模式,并拓展行业龙头产业基金,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本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首笔对公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了本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类别,加快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创新步伐;本行发行首款单一项目型理财产品,并完成首笔理财资金投资权益类业务,开拓了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更好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理财需求。

      中小企业线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橙e网”:截至报告期末,注册客户29.59万户,较年初增长35.40%,对业务与效益增长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金融同业机构线上合作平台“行E通”:打造行E通综合金融商城,拓展行E通客户群体,累计上线三方存管银证合作机构超70家、行E通银银合作客户近350家。

      个人客户手机银行“口袋银行”:截至报告期末,口袋银行客户数639万户,较年初增长18%,在业内首家推出“智能语音”功能。

      4、事业部加快布局,增资顺利获批

      加快对物流、农业、医疗、文化等新型朝阳产业的行业事业部布局,开辟新兴市场;继上年成功完成了金融同业专营、资产管理事业部改革后,新增资金运营中心、信用卡中心两个专营机构,加快了专业化经营的步伐。

      报告期内,本行有关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将有利于提升本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和促进业务发展。

      5、实施全面风险管理,资产质量整体可控

      本行采取“调结构、控风险、强管理、抓创新、促发展”的总体策略,持续推进业务结构和业务模式的调整,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受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深入推进等影响,部分贸易企业、低端制造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断裂、无力还款等情况,本行资产质量受到一定影响。本行通过一系列措施,优化信贷结构、加大清收、核销处置力度,防范和化解存量贷款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严控新增不良贷款,保持资产质量相对稳定,不良贷款余额虽然有所上升,但资产质量整体可控。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131.98亿元、较年初增幅25.68%,不良率1.17%、较年初上升 0.15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173.17%、拨贷比2.03%,分别较年初下降27.73、0.03个百分点。

      3.6.2 资产负债项目

      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23,047.75亿元,较年初增长5.41%;负债总额21,680.71亿元,较年初增长5.48%。

      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投资类金融资产含资产负债表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其他”含报表项目“向中央银行借款、应付账款、预计负债、其他负债”。

      3.6.3 资产质量

      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131.98亿元,较年初增幅25.68%;不良率为1.17%,较年初上升 0.15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为173.17%,较年初下降27.73个百分点;拨贷比为2.03%,较年初略降0.03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级分类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受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和企业间存在的联保互保关系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融资能力下降,出现贷款逾期、欠息情况,关注类贷款有所增长。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划分的结构分布及质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商业、制造业和零售贷款(含信用卡),占不良贷款总额的96%,其余行业不良率较低。其中零售贷款(含信用卡)不良有所上升,主要是本行主动进行了资产结构调整,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增加了信用卡、汽融、新一贷、经营性贷款等收益较高的产品,本行已采取多种举措,从优化业务方向、提高新客户准入、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强化催清收等多方面改善资产质量。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产品划分的结构分布及质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其他贷款包括新一贷、持证抵押消费贷、小额消费贷款和其他保证或质押类的消费贷款等。

      报告期末,零售贷款(不含信用卡)不良率比年初上升0.38个百分点,其中经营性贷款、汽车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不良率分别比年初上升0.66个百分点、0.29个百分点和0.06个百分点:(1)经营性贷款不良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因存量结构持续调整,导致整体规模增长放缓;其次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及部分地区风险持续暴露影响,不良贷款额有所上升,但整体风险在控制范围。(2)汽车贷款因调整产品结构,高收益产品比重增加,加之外部经济环境影响,不良率较年初有所上升。(3)住房按揭贷款不良率上升存在贷款规模下降的影响,且房贷不良化解周期较长,但有足值抵押,风险可控。

      信用卡应收账款不良率比年初上升0.13个百分点,主要是受贷款规模限制、信用卡应收账款增量减缓所致,本行已通过改善新户发卡品质、执行更审慎的额度策略、加强存量客户早期管控、提高催收效率等措施的实施,组合风险整体可控,收益覆盖风险能力较强。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地区划分的质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表中区域和总行对应的机构为:

      东区:上海、杭州、台州、义乌、宁波、温州、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福州、漳州、厦门、泉州、上海自贸试验区

      南区:深圳、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海口

      西区:重庆、成都、乐山、昆明、红河、武汉、荆州、襄阳、西安

      北区:北京、大连、天津、济南、临沂、潍坊、青岛、烟台、郑州、沈阳、石家庄、太原

      总行:总行部门(含信用卡、金融同业、金融市场、离岸业务部门等)

      2015年,本行对个别分行区域管辖归属进行调整,海口分行由西区调整至南区;西安分行由北区调整至西区。为了方便比较,本报告所有涉及区域分布的数据都对2014年12月31日的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报告期末,东区不良率保持平稳,其余区域受整体经济下行影响,部分贸易企业、低端制造业及民营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出现资金链紧张、断裂、经营困难等情况,不良率有所上升。本行将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力度,严控增量风险,确保全行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发放贷款和垫款中,重组、逾期及非应计贷款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重组贷款余额124.27亿元,较年初增加41.22亿元,增幅49.63%。新增重组贷款主要集中在江浙地区,主要是商贸、低端制造业和民营中小企业。本行成立问题授信管理专职小组,加大对问题授信企业的重组化解力度,逐步优化业务结构,最终实现缓释和化解授信风险。

      (2)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逾期90天以内贷款(含本金未逾期,利息逾期90天以内贷款)余额211.69亿元,较年初增加66.33亿元,增幅45.63%;逾期90天以上贷款(含本金未逾期,利息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363.02亿元,较年初增加70.99亿元,增幅24.31%。新增逾期贷款大部分有抵质押品,本行已采取各项措施,分类制定清收和重组转化方案,并积极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同业沟通,共同做好风险管理和化解工作,截至目前整体风险可控。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政府融资平台(含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和仍按平台管理贷款)贷款433.17亿元,比年初增加32.53亿元,增幅8.12%,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3.85%,比年初下降0.06 个百分点。

      其中:从分类口径看,本行已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余额255.28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2.27%;仍按平台管理的贷款余额177.89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58%。

      本行从2013年起,着力调整平台贷款结构,绝大部分平台为省级及省会城市平台贷款。本行平台贷款质量良好,目前无不良贷款。

      不良资产清收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清收业绩良好,清收不良资产总额5.95亿元,其中信贷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5.65亿元。收回的贷款本金中,已核销贷款1.33亿元,未核销不良贷款4.32亿元;收回额中96.88%为现金收回,其余为以物抵债方式收回。

      3.6.4 收入与利润

      利息收支情况

      主要资产、负债项目的日均余额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的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从同比情况看,央行在2014年11月和2015年2月两次降息,并扩大了存款利率的上浮空间,在客户存款成本率上升的影响下,本行存贷差有所下降。但本行持续加大风险定价管理,提高信贷资源使用效率,有效改善贷款结构,贷款收益率有所上升,同时加大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基础银行业务在资产和负债的占比均有所提升,净利差、净息差均同比提升。

      

      ■

      从环比情况看,受2014年11月和2015年2月两次降息影响,本行贷款收益率下降,存贷差有所减少。但得益于资产结构的持续优化,贷款在资产的占比有所上升,生息资产收益率有所上升,净利差、净息差仍有所提升。

      发放贷款和垫款日均余额及收益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吸收存款日均余额及成本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手续费收支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开展服务与产品创新,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投行、托管、代理等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同时,理财、结算、信用卡业务手续费收益也表现良好。

      其他营业净收入

      其他营业净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及其他业务收入。报告期内,本行其他营业净收入1.40亿元,同比降幅89.58%,主要因票据价差收益减少。

      营业费用

      报告期内,本行营业费用69.01亿元,同比增长13.84%,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33.38%,同比下降4.27个百分点,较2014年度下降2.95个百分点。营业费用的增长主要是网点及业务规模增长,以及管理的持续投入所致。本行2014年增加5家分行、214家支行级机构,2015年一季度新增32家营业机构(含1家分行、4家传统支行、25家社区支行、2家专营机构),机构的增加带来营业费用的刚性增长。营业费用中,人工费用支出37.58亿元,同比增长10.46%;业务费用支出21.76亿元,同比增长18.00%;折旧、摊销和租金支出为9.67亿元,同比增长18.50%。

      

      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所得税费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6.5 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情况

      3.6.5.1资本充足率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本期本行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报告期内,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资本计量方法体系及资本要求无重大变更。

      3.6.5.2杠杆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列示2015年3月31日数据及2014年12月31日的对比数;2014年9月30日及2014年6月30日数据按照原杠杆率管理办法的口径列示。因利润增长、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增加,导致报告期末杠杆率较年初增加。(下转B90版)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5-016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