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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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福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滕凤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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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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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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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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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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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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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委托理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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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财产品中自有资金理财期末尚未到期的本金为19,200万元,募集资金理财期末尚未到期的本金为15,000万元。
(二)公司注册资本由41,600万元增至104,000万元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6,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00000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16,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40,000,000股。该方案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详见公司2015年4月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完成2014年度权益分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已由41,600万元增加624,000万元至104,000万元。
(三)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在达到设计产能的基础上,亚通科技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汽车控制臂用可锻6X82合金及纳米颗粒复合强化挤压材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已获得江苏省2014年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详见2014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201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控制臂用可锻6X82合金及纳米颗粒复合强化挤压材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的议案》,该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能1.5万吨(详见2014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亚通科技于2014年8月已办妥该项目在海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并收到省拨款500万元,于2014年12月9日收到海安县财政局配套资金300万元,于2015年1月23日获得配套贷款2500万元。
(四)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9月,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就项目所需进口的部分设备签署了采购合同并完成采购预付款项的支付,具体包括:激光熔覆打印系统四套及相关配套的设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设备中的一套激光熔覆打印系统已抵达霍夫曼;另外的进口设备将在随后陆续交付。
(五)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
海特铝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于2013年成立了“江苏省热交换器用铝合金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推进耐海水腐蚀铝合金管研发项目与产业化建设,本项目涉及海水淡化、海上石油平台、能源电站等国家重大工程装备等领域。2014年11月4日,海特铝业与气电集团双方就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大型LNG绕管式换热器研制”相关事项完成了《合作协议书》的签署(详见2014年11月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目前双方按协议计划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海特铝业的铁路系统防锈高强度铝合金螺栓材料项目积极推动中。
截至目前,海特铝业尚未收到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拆迁通知。
2015年1月,海特铝业“HATAL牌高性能耐强腐蚀铝合金管材”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称号。
(六)德莫特(无锡)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德莫特的税务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注销手续已完成,工商注销等手续正在办理中。
(七)资产收购
2013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3,267万元受让无锡欣豪投资有限公司截止资产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拥有的单项资产组合(位于无锡新区新锦路102号的全部房产和土地),以满足精密模具分公司经营等的需要(详见2013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61)。无锡欣豪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出具承诺书,承诺将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资产交易协议》标的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易对方正在抓紧办理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
(八)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
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3年4月22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议案》(详见2013年4月2日和2013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30、2013-035、2013-041)。2014年4月,公司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始基建工作。
201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9月10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由6亿元调整为预计8亿元,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公司自筹解决(详见2014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201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年3月2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由8亿元调整为预计8.4亿元(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公司自筹解决。(详见2015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截止本报告期披露日,厂房主体已完工,设备购置及设备基础已部分完成。
(九)新建铝材生产等项目
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与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就公司在无锡新区进一步实施战略发展、新建铝材生产项目等事项完成了《投资框架协议》的签署。项目总投资需满足用地投资规模要求,其中公司必须在现注册资本4.16亿元的基础上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6亿元。具体投资事项双方需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书,双方计划2015年6月底前完成正式投资协议书的签订和审议(详见2014年12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7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已由41,600万元增加624,000万元至10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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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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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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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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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福海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0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