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7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16,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股本624,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40,000,000股;不派发现金;不送股。即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公司股份每股一元,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41,600万元增加到104,000万元。
201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13日。公司现已完成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0000123082)。营业执照变更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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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备案同时完成,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8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4月22日在公司6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浦俭英因工作原因授权董事罗功武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周福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精密模具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精密模具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精密模具分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精密模具的研发和制造。该分公司的住所为无锡市新区新锦路102号,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住所。为理顺管理关系、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注销精密模具分公司,精密模具的研发和制造事项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统一管理。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合资经营企业并新设全资子公司建设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公司已设立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夫曼”)建设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出资完成);其中一期投资5,000万元,现已完成立项备案并正在建设“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和“年产50000套精密型腔模具(精度≤0.05毫米)生产线增材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为4,500万元)。
鉴于霍夫曼未来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在总投资10,000万元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霍夫曼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从5,000万元增加2,000万元至7,000万元,投资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霍夫曼自筹解决;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资产认缴该新增的2,000万元资金并视霍夫曼的资金使用计划出资;同意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立项备案要求确定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项目一期投资中各项目的具体项目名称、投资额度等并根据需要进行后期具体项目的立项备案工作。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30)详见2015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5年第一季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9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4月22日在公司6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俊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