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2015-033
债券代码:122058 债券简称:10 豫园债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影城(本市新华路160号)五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梅红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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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公司借款计划和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支付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支付2014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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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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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对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2014年度奖励及拟定2015年度奖励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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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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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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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公司2015年度借款计划和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7. 《关于支付2014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支付2014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0. 《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11. 《关于对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2014年度奖励及拟定2015年度奖励方案的议案》
12.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10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程安卿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5-034
债券代码:122058 债券简称:10 豫园债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蒋义宏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设立董事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鉴于这次董事的调整,拟对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部分组成人员也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徐晓亮(主任)、梅红健、郭大勇、汪群斌、王方华;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蒋义宏(主任)、李海歌、王方华、郭大勇、李志强;
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王方华(主任)、李海歌、蒋义宏、徐晓亮、梅红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海歌(主任)、王方华、蒋义宏、徐晓亮、汪群斌。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