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建浩先生、陈燕燕女士、王惠玲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登载于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情请见2015年4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2、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2,753,411.94元,较去年同期降幅2.67%,实现营业利润27,194,103.42 元,较去年同期降幅5.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73,364.05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415,320.2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073,364.05元,以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1,543,317.17 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2,154,331.7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0,036,495.78 元后,201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1,838,894.82 元。
鉴于公司2014年度盈利状况,为回报股东,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人民币(含税)。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15 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5-037)。
6、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2015 年4月24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5 年4月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登载于2015 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2015年4月24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5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 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5 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5-038)。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肆佰万美元保理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和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肆佰万美金额度的保理授信。授信额度内齐心(亚洲)有限公司和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可申请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具体授信期限、金额、利率、额度等相关要素以合同或协议签订为准。
此授信额度需由公司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提供安慰函,并授权总经理陈钦鹏先生代表本公司签订安慰函等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原件;
3、《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原件;
5、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飞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2,753,411.94元,较去年同期降幅2.67%,实现营业利润27,194,103.42 元,较去年同期降幅5.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73,364.05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415,320.2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073,364.05元,以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1,543,317.17 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2,154,331.7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0,036,495.78 元后,201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1,838,894.82 元。
鉴于公司2014年度盈利状况,为回报股东,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人民币(含税)。
监事会认为: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5 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37)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登载于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专项报告登载于2015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5 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度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38)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原件;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字原件;
3、《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签字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9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 月30 日(星期四)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焰雷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财务总监黄家兵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经事后审核,对上述公告部分内容予以修正,现将修正内容更正如下:
(下转B2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