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李泽中先生、董事兼总裁幸建超先生及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廖永忠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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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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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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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出售期初时持有的申购新股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9.01%,主要系公司本期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减少46.86%,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肇庆高新区土地补偿款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3.08%,主要系公司本期主业扩充购进大批设备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5.07%,主要系公司本期主业扩充采购大批设备,导致待验收转固定资产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7.61%,主要系公司本期预付设备及工程等长期款项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89.17%,主要系公司期初的应付票据在本期内到期付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7.34%,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2014年已计提的员工绩效薪酬所致;
9、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259.22%,主要系公司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173.99%,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肇庆高新区土地补偿款冲回原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11、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95.03%,主要系公司本期未减持奥普光电股票,而去年同期减持奥普光电股票所致;
12、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2.77%,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税费返还所致;
13、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111.20%,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公益性捐赠支出所致;
14、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89.64%,主要系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减少286.07%,主要系公司本期部分控股子公司盈利减少所致;
16、其他综合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66.25%,主要系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比期初上升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07.19%,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79.01%,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60.40%,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2日起停牌。201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4日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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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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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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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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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38)股份数为1,126.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9.38%。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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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泽中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5-25-03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