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玲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晓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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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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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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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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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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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公司与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重庆研究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合资成立重庆波恩生殖医院。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杭州波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英国剑桥波恩生殖医学中心的技术规范、服务标准以及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管理作为双方合作的前提;公司联营企业健康管理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占股本的51%;重庆研究院拟以经评估的资产出资,占股本的49%。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公司尚未成立。
(2)拟投资设立郑州市口腔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事项
根据2014年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子公司通策口腔投资集团拟与郑州市口腔医院合作设立郑州市口腔医院投资有限公司,通策口腔投资集团拟出资650万元,占注册资本65%;郑州市口腔医院拟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20%;自然人陈美华拟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自然人李学文拟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5%。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公司尚未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根据2014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郑州市口腔医院签署<合作开办郑州市口腔医院分院实施方案>的议案》,拟以郑州市口腔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出资筹建郑州市口腔医院分院,由郑州市口腔医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所开办的郑州市口腔医院各分院 100%股权。
(3)拟投资设立三叶儿童口腔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事项
根据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子公司通策口腔投资集团拟与自然人张野共同投资设立三叶儿童口腔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叶口腔管理公司)。三叶口腔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其中通策口腔投资集团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750万元,持股比例为75%;自然人张野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50万元,持股比例为25%。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公司尚未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4)拟投资设立绍兴越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事项
根据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拟与嬴湖创造、嬴湖共享及自然人胡之炬、陈玫妍共同投资设立绍兴越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口腔医院)。绍兴口腔医院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其中杭州口腔医院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590万元,持股比例为59%;嬴湖创造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90万元,持股比例为9%;嬴湖共享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90万元,持股比例为9%;自然人胡之炬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2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自然人陈玫妍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30万元,持股比例为3%。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公司尚未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5)拟投资设立杭州口腔医院湖州分院有限公司事项
根据2014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子公司通策口腔投资集团拟与嬴湖创造、嬴湖共享及自然人陈联及杭州城西口腔医院有限公司部分核心管理团队及技术人员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口腔医院湖州分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口腔医院)。湖州口腔医院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其中通策口腔投资集团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6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嬴湖创造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75万元,持股比例为7.5%;嬴湖共享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75万元,持股比例为7.5%;自然人陈联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50万元,持股比例为5%;杭州城西口腔医院有限公司部分核心管理团队及技术人员拟以货币方式合计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公司尚未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6)拟投资设立杭州口腔医院嵊新分院有限公司事项
根据2014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子公司通策口腔投资集团拟与嬴湖创造、嬴湖共享及自然人俞鉴修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口腔医院嵊新分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新口腔医院)。嵊新口腔医院注册资本拟定为600万元,其中通策口腔投资集团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360万元,持股比例为60%;嬴湖创造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5万元,持股比例为7.5%;嬴湖共享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5万元,持股比例为7.5%;自然人俞鉴修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150万元,持股比例为25%。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公司尚未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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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玲玲
日期 2015-04-23
公司代码:600763 公司简称:通策医疗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