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998 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9名,委托出席董事2名,朱小黄董事、李哲平董事因事分别委托孙德顺董事、吴小庆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本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 本公司董事长常振明、行长李庆萍、主管财务工作副行长方合英,以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芦苇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1.5 本报告中本行、本公司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1.6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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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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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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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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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3月2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发行的优先股数量不超过3.5亿股(含3.5亿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以票面金额平价发行。上述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相关议案尚待本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上获得表决通过。上述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需报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有关情况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和本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新承诺事项,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有关承诺事项与招股说明
书及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相同,股东所作承诺履行正常。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日期 2015-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