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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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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34 公司简称:中技控股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公司大事记

      2014年1月17日

      公司公告,名称由“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87,207,283元变更为383,821,387元。

      2014年3月13日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13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

      2014年4月8日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澄海”变更为“中技控股”,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0634”,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2014年5月16日

      公司完成201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83,821,3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75,732,081股。

      2014年8月18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收购Dian Dian Interactive Holding、点点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儒意欣欣影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军文化产业。2014年8月19日,公司股票复牌。

      2014年8月27日

      为使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技桩业提高运营效率,集中主要资源着力品牌建设、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部分分子公司签署委托制造及相关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2014年10月13日

      公司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

      2014年10月22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382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受理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2014年12月5日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使公司在保持主业稳健发展的同时,集中精力进一步拓展新兴产业领域业务,以向多元化、集团化转型发展,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丹阳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盈浩转让公司持有的丹阳中技100%股权、浙江中技100%股权及营口中技100%股权。

      2014年12月9日

      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14]132号),同意对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香港子公司收购开曼群岛DianDian Interactive Holding全部股权项目予以备案。

      2014年12月19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382号)。

      总体经营情况

      2014年,公司致力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产品、技术、品牌及销售渠道的综合优势,着力强化公司在产业链中的行业地位,不断拓宽盈利增长点,降低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实现了净利润的平稳增长。公司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798,505.33元,同比增长15.09%;营业收入2,823,268,612.04元,同比减少20.53%。

      3.1.1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

      说明:

      1、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减少28.85%,一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预制桩产品销量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技桩业本期出售了部分子公司;

      2、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4.27%,主要系中技桩业及其部分下属公司采用委托制造及出租资产的生产方式,并大力推进专利授权及技术服务支持,租赁收入和专利使用费均有所增加。

      (2)新产品及新服务的影响分析

      本年度中技桩业及其部分下属公司采用委托制造及出租资产的生产方式,并大力推进专利授权及技术服务支持,租赁收入和专利使用费均有所增加,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4.27%。

      (3)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第一名,销售收入59,435,200.23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2.11%;

      第二名,销售收入51,783,023.12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1.83%;

      第三名,销售收入48,133,628.31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1.70%;

      第四名,销售收入43,026,172.84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1.52%;

      第五名,销售收入41,689,755.09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1.48%;

      以上为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销售收入合计 244,067,779.59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8.64%。

      3.1.2 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

      2)主要供应商情况

      第一名,采购金额138,804,372.15元,占公司全部采购额的7.55%;

      第二名,采购金额71,703,189.44元,占公司全部采购额的3.90%;

      第三名,采购金额68,073,975.28元,占公司全部采购额的3.70%;

      第四名,采购金额67,799,481.48元,占公司全部采购额的3.69%;

      第五名,采购金额51,035,129.24元,占公司全部采购额的2.78%;

      以上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397,416,147.59元,占公司全部采购额的21.61%。

      3.1.3 费用

      公司2014年度三项费用共计发生391,438,208.72元,同比下降15.95%。其中:

      1)销售费用95,267,795.6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73%,主要系收入减少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2) 管理费用147,486,123.3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77%,主要系采用委托制造的生产方式对应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减少及上年同期列支IPO中介服务费等因素影响所致;

      3)财务费用148,684,289.67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1.4 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

      2)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技桩业2014年度研发支出占其单体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63%。

      3.1.5 现金流

      单位:元

      ■

      说明: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3年分别增长532.66%、77.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中技桩业转让子公司股权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3年减少152.85%,主要系①上期末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约5.3亿元;②上期已贴现票据本期到期兑付支出2.18亿元;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2013年减少106.49%,主要系上期末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约5.3亿元所致。

      3.1.6 其他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2013年底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于2014年3月13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2014年8月18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而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发行事项已完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备案,并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382号)后及时完成了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详见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临2015-020号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最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3.1.7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根据公司2013年制定的发展战略,2014年度,在“夯实主业规划,保证企业稳健经营”方面,公司不断致力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产品、技术、品牌及销售渠道的综合优势,拓宽盈利增长点,降低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实现了净利润的平稳增长。在“拓展第二主业,不断提高后续发展潜力”方面,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军文化产业领域,具体进展见上述3.1.6。

      3.1.8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同比有所下降,一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预制桩产品销量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本期内出售了部分北部和中部的子公司。

      3.1.9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

      3.1.10 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和技术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离心方桩,采用了国内目前先进的混凝土构件生产工艺,在建筑领域具有用材较少、性价比较高的特点。公司的创新产品U形板桩,具有受力性能好、施工工期短、施工工艺先进、适用地质广泛等优点,广泛应用于路基护坡、海洋工程、地下基坑、河道整治等领域。

      公司一贯注重产品研发,拥有离心方桩及U型板桩生产的核心技术,是相关产品国家、地区标准的主编单位。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各类专利二百余项,其中发明专利二十余项。

      2)品牌优势

      公司与国内各大设计院、各类大型建设单位、实力雄厚的施工企业等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已在许多大型重点工程中得到应用,产品性能和质量得到了专家和客户的认可,并获得了良好的知名度,形成了“中桩”良好的品牌效应。

      3)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的销售方式主要为直销模式,采取直接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中标单位建筑材料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场开发和市场拓展。公司根据主业分布情况深耕产品优势地区,形成了涵盖江浙沪、华中、华北等区域的销售网络。公司始终保持良好的工程业绩和优质的技术服务,赢得了市场的信赖。

      4)快速的市场反应及调整能力

      公司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特点,制定不同的销售策略,并灵活采用自行生产与委托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逐步将设备陈旧、能耗较高且效率较低的生产基地进行淘汰,充分发挥流水线先进、效率更高的新生产基地的供货能力。

      5)具备完善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不断建立完善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决策与监督。公司还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加大内部控制与监督的力度。完善的法人治理体系为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6)卓越的团队建设能力

      公司一贯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与激励,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打造符合公司各阶段发展需要的管理及专业技术团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3.1.11 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备注:上海澄海物流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更名为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3.2.1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

      经过近20年的发展,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已成为我国较为成熟的产业之一,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各预制混凝土桩生产企业参与建筑施工项目的招投标获得供货权,或与房地产公司、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签订供货协议。

      (2)行业领先企业进行全国性产能布局

      预制混凝土桩运输成本较高,存在合理经济运输半径,通常为100-200公里。受运输成本影响,在生产基地的合理经济运输半径区域内,预制混凝土桩企业获得的利润水平相对较高。而行业领先企业通过全国性产能布局,降低跨区域物流运输成本,同时利用其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在生产基地的合理经济运输半径区域内获得相对较高的利润水平,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具有一定的市场门槛,但要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除了始终坚持良好的产品质量,还需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全国现有预制混凝土桩生产企业500多家,其中绝大部分是竞争力相对较弱的小型企业,形成规模化量产的企业家数较少,少数几家企业占有50%左右的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基本上是在少数较大规模的厂商之间展开。近年,建华管桩集团、广东三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预制混凝土桩产量占行业总产量的50% 以上,其中建华管桩集团占行业总产量的30%以上。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集中,领先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

      2)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增长,各种预制混凝土桩的需求不断增加,整体市场规模有所增长。但由于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市场竞争激烈,且与宏观经济波动特别房地产行业波动存在较强的相关性,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利润水平有限。

      (1)城市化与基础设施投资,为预制混凝土桩带来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

      未来几年我国整体国民经济仍将保持高速平稳增长,城市化进程继续加速,预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能源、交通的基础建设投资仍将以较快的速度增长,这将给预制混凝土桩行业提供巨大的市场。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

      国家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均提出,对于建材行业要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技术,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预制混凝土管(方)桩作为混凝土桩行业中的节能节材环保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技术工艺作为“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预制构配件技术”被国家列入《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

      (3)市场竞争激烈,利润水平有限

      我国预制混凝土桩企业数量众多,且多数技术水平不高,致使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利润水平不高;至2013年底预制混凝土桩企业500多家,大部分企业因规模过小,利润微薄。

      (4)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上游产业之一是房地产行业,当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出台相关政策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发展,尤其对规模较小、缺乏核心技术的生产企业造成较大影响。

      3.2.2 公司发展战略

      1)桩业务转型升级,保证企业稳健经营

      公司将坚持以产品创新为动力,以不断满足核心客户需求为目标,着力发展桩业务的研发和技术输出,加大对外专利授权和技术服务力度,积极探索生产管理新模式,不断拓展公司销售渠道,保证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2)拓展文化产业领域业务,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将顺应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支持政策,积极开拓经营新领域,建立多元化、集团化的发展架构,充分借助文化产业的战略发展机遇,采用并购或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等方式拓展文化产业领域业务,为上市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3.2.3 经营计划

      1)发挥桩产品品牌优势,提升研发能力及专利授权、技术输出力度,实现净利润稳中有升

      2015年,公司将围绕“向管理要效益、创新求发展”的管理思路,持续推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将继续着力于产品研发、创新和升级,并不断拓展营销渠道,加大对外专利授权和技术服务力度,扩大产品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以持续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将继续抓好生产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使净利润实现稳中有升,努力达到承诺利润。

      2)进军文化产业领域,优化公司业务和资产结构,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如本次非公发行顺利完成,公司将积极搭建集团化架构,为拟收购的游戏公司及影视公司顺利完成承诺利润提供良好的管理氛围和保障,形成上市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3.2.4 可能面对的风险

      1)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景气度主要取决于下游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以及水利基础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发展状况,这些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需求受国内乃至全球的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导致行业发展可能呈现阶段性、周期性的特点。公司存在因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景气度的变化带来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发行事项已完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备案,并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382号)后及时完成了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最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3.3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3.3.1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2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等7项通知(财会[2014]6~8号、10~11号、14号、16号)等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前述7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该决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

      ■

      3.3.3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4.1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原则、方式、决策程序,明确了利润分配方式的顺序、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与程序,并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3,821,3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75,732,081股。

      经综合考虑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收益与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鉴于公司目前尚处于战略转型关键阶段,为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出于对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决定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公司资金需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短期借款周转及计划归还部分银行贷款,预计约6亿元;二是主业运营方面的资金需求,经预测2015年日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包括应收款项的自然增长和应付款项的减少合计约为2亿元;三是在建工程项目后续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预计年度内计划投入约1亿元。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4.2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5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具体见公司披露的《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等7项通知(财会[2014]6~8号、10~11号、14号、16号)等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前述7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该决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

      ■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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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年报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