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5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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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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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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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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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14年的经营计划为实现营业总收入14.5亿元,2014年度,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全球经济保持复苏态势,但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受欧盟市场及人民币持续升值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外销业务有所下滑,2014年公司加大开拓化妆品领域,逐步缩减盈利能力逐渐降低的油品贸易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2,351.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5%,其中外销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62%,内销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9.83%;营业利润6010.81万元、利润总额5925.24万元、净利润4919.06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65%、-5.05%、-9.43%。
外销市场方面,公司主要的外销市场对蜡烛及相关制品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存在一定的刚性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2014年随着欧洲经济复苏,市场竞争加剧,加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公司外销市场上受到一定的影响,份额有所下滑, 2014年全年较2013年下降10.62%。2015年公司充分利用公司研发及设计优势,加大工艺蜡烛产品和新材料蜡烛产品的研发,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从而降低产品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
内销市场方面,一方面,依托公司在工艺香薰蜡烛等相关香薰产品配方、检测等核心技术方面的优势,与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合作,构建以工艺香薰蜡烛、精油等时尚香薰产品为核心卖点,并囊括相关化妆品的直接面对国内消费者的终端销售网络,推动国内终端零售市场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在控制业务风险前提下,继续利用公司在石蜡等原材料采购方面强大的议价能力、与供应商良好的合作关系、规模化采购的优势等有利因素,稳步发展公司的油品贸易业务,并根据公司向化妆品领域拓展的进程适当调整油品贸易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研发、设计方面,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是全国同行业首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积累,在新材料、外观设计和加工工艺等方面形成了大量的专利与非专利技术。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加大对新材料蜡烛的研发投入,推动蜡烛生产中的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并凭借上千余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在蜡烛行业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强大产品集群,具备了很强的产品竞争优势。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公司所从事的新材料蜡烛及相关工艺制品行业属于日用消费品行业,经过多年发展,蜡烛市场已经比较成熟,其总体市场销售额不会出现跳跃式的高速增长。但是,出于文化、宗教和日常生活需要等原因,蜡烛及相关制品已经成为国外消费群体生活的必需品,相关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这使得公司主要的外销市场对蜡烛及相关制品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刚性。近几年来,随着国内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球化对居民生活方式的影响,特别是居民消费行为从基本型向享受型的转变,蜡烛作为生活装饰品与环境净化品有望逐步被市场接受,国内需求也将有望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因此,国内外市场对蜡烛及其相关制品的消费需求将长期稳定存在并持续增长,使得行业具有稳定的发展前景。
在此背景下,随着公司销售模式的创新,公司将以项目开发为主,加强对核心目标客户的开发,通过主动了解客户的需求、竞争对手及推广计划,帮助客户进行产品设计、产品定位及销售方案制定,从而实现公司订单的持续增长,使得公司主营业务具备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现有新材料蜡烛的研发和生产制造及营销网络的建设步伐,优化市场细分、优势互补、反应快速、品牌拉动的零距离及差异化服务模式,进一步巩固主业和行业龙头地位。同时,在稳固主业的前提下,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向以化妆品为主的日用化工领域拓展。以布局杭州悠可UCO.COM、广州栋方、上海月沣为基础,以化妆品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平台作为后续的发展方向,利用互联网手段加快对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打造品牌运营、线上线下渠道、产品研发及生产的完整日化产业链,构建自有品牌与代理品牌联动,线上与线下互动的O2O商业模式,推动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三)公司经营计划
外销市场,首先,继续充分利用公司在新材料蜡烛行业内产品和品牌的竞争优势,调整产品结构,深度挖掘老客户潜力,在为老客户创造更多价值的基础上,继续开发支柱性大客户,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球营销网络,增加公司外销的市场份额;其次,利用公司的技术、生产工艺和设计领先优势,进一步推动蜡烛生产中的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并加大对新材料蜡烛的研发投入,利用产业升级提升生产效率,通过产品创新和自有品牌建设实现稳定的收入增长;另外,利用公司越南海外生产基地在政策和成本上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在全球同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并增强盈利能力。
内销市场,一方面,依托公司在工艺香薰蜡烛等相关香薰产品配方、检测等核心技术方面的优势,与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合作,构建以工艺香薰蜡烛、精油等时尚香薰产品为核心卖点,并囊括相关化妆品的直接面对国内消费者的终端销售网络,推动国内终端零售市场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在有效控制业务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公司的油品贸易业务,结合化妆品业务对资金的需要,逐步控制油品贸易规模。
化妆品业务方面,公司将依托产业链布局,继续加大自有品牌的培育和推广力度,在现有品牌的基础上进行品牌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包括并购、合资、合作、引进等多种方式拓宽多元化合作平台,吸引更多国内质优品牌和国外知名品牌的合作,丰富品牌资源储备,优化品牌结构。利用品牌合作优势,加快渠道资源整合,积极研究新兴渠道,构建高效的多元化线上线下渠道,全力推动与支持杭州悠可UCO.COM、广州栋方、上海月沣的快速发展,实现线下渠道和杭州悠可UCO.COM线上渠道的互动互通和有效融合的O2O商业模式。公司将积极拓展化妆品品牌及渠道建设,加大研发、团队建设、人才激励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打造专业化妆品研发和营销团队,迅速提高公司化妆品业务规模。
结合公司 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及并购的化妆品项目情况并参照本公司 2014年度的销售额、成本、利润等指标,公司2015年经营目标是在营业收入达到17.46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改善收入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四)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 2015年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本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4.67亿元综合授信,按照业务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的具体金额与性质。
(五)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供求关系中的主要原材料为石油副产品——石蜡。石蜡价格波动和国内垄断性的供应目前依然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不利因素之一。近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跟随大宗商品价格变化呈现出持续波动的局面,对公司产品的利润产生直接影响。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与主要客户建立产品售价与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实行规模化采购、根据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制定科学的采购计划,但如果原材料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将可能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和毛利率水平,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自 2007 年开始开展油品贸易业务,业务品种包括石蜡及相关石油副产品,如燃料油和沥青等大宗商品。油品贸易业务经过多年发展,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了规模化采购的优势。但当大宗商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可能会出现油品贸易下游客户订单违约、公司滞压大量贸易品导致存货和存货跌价准备大幅上升的情况,给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2、人民币持续升值风险
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美元对越南盾、人民币对越南盾单边持续升值,汇率波动加大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汇兑风险。公司继续通过与结算银行密切合作,加大合理安排外币与人民币资金运用的力度,适当利用金融工具控制汇率风险。同时,继续通过与长期合作客户积极沟通,利用合同给定升值预期、利用人民币作为主要结算工具等方式,进一步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
3、劳动用工短缺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外生产基地仍不同程度的出现劳动用工短缺,用工成本也逐年提高。公司通过与偏远地区学校实现长期校企合作方式,解决了部分用工短缺困难。同时,公司通过建立与核心员工长期的利益分享与共同成长机制,积极改善员工待遇,提高员工权益保障,实现了员工与企业长期共同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本期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本期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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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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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资产、负债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增加公司 2013年末资产总额9,902,911.73元、负债总额9,902,911.73元; 增加公司2012年末资产总额17,509,639.45元、负债总额17,509,639.45元,对2013年末和2012年末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 2013 年度和 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