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转46版)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7,183,004.74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4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718,300.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30,358,705.25元,扣除2014年分配的利润19,314,997.18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508,412.34元。
鉴于公司2014年分别投资了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栋方日化有限公司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投资协议,公司2015年需支付广州栋方日化有限公司第二期投资款2019.231万元,支付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股东第二至第五期股权转让款约8340万元,根据2015年公司资金安排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支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函件,承担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执业团队拟整体加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提议,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15年向工商银行青岛市山东路支行、农业银行青岛市北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支行、进出口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光大银行青岛分行、民生银行青岛福州路支行、招商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河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为14.67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现根据公司章程修改公司对外投资制度相关条款,修改详情见附件。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4年度在化妆品领域拓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勤勉尽责,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议,并经征集全体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决定参考行业及地区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2014年起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述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关于对外投资制度修改情况。
■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7,183,004.74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4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718,300.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30,358,705.25元,扣除2014年分配的利润19,314,997.18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508,412.34元。
鉴于公司2014年分别投资了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栋方日化有限公司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投资协议,公司2015年需支付广州栋方日化有限公司第二期投资款2019.231万元,支付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股东第二至第五期股权转让款约8340万元,根据2015年公司资金安排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认为:公司充分听取并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建议与意见,在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制定了未来三年稳定、持续、积极的分红政策,能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4 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函件,承担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执业团队拟整体加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提议,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三、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金王国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已经到期,为保证金王国贸及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区金王”)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为金王国贸及保税区金王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保税区金王向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金王国贸
单位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北区延吉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32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蜡烛、香薰、工艺品、化妆品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284,621,391.93元,负债205,085,497.01元,资产负债率72%;净资产77,297,473.74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53,933,170.62元,净利润8,004,690.61元。
2、保税区金王
单位名称: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保税区上海路前盛1号仓储办公楼五楼5605号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00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物流分拨(不含运输)。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4,755,311.41元,负债279,129.71元,资产负债率1.89%;净资产14,476,181.70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104,370.26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28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121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19%,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26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24%,占201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1.18%。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1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一年)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一年之内(含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低风险类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必要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