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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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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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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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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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975,596.0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35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20,329.03元,同比增长88.0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17,857.39元,同比增长135.4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527,875.96元,同比增长37.8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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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276,975,596.0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4.35%。其中:制糖业实现营业收入273,155,711.78元;电子业未发生销售业务;子公司华资糖储实现仓储业务收入2,319,884.28 元;乳泉奶业营业收入1,500,000元。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为 274,945,397.11元,占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99.27%。
3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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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供货金额为239,255,096.67元,占年度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为84.21%。
4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变动情况详见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5其他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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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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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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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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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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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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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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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控股子公司情况
A、包头华资糖储备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要业务范围白糖、原糖、粮食制品的储存、供应链管理、货贷、港口接卸代理、仓库出租等,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为 73,305,543.80 元,净资产为73,283,001.65 元,净利润为-3,388,377.43 元。
B、上海华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0%股份,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等。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6,685,967.11 元,净资产为61,803,462.66元,净利润为-541,814.36 元。
C、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00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76,278,840.37元,净资产为173,628,867.33 元,净利润为-740,786.59 元。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A、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 89.05 亿元人民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华夏银行58,800,000股股权(报告期内未出售该公司股权),为全流通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0.66%,
B、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1.95亿元,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4.03%。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84,875,455.26 元,实现净利润656,039,622.50元。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放缓,以及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影响,我国经济增速逐渐回落,市场对糖的需求量持续低迷。此外,近三年来,伴随着大量进口糖的涌入,国内食糖产业竞争格局更加严峻,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我国已有43家制糖企业关停,涉及9个产糖省,2014-2015榨季全行业亏损近100亿元。国内食糖产业供需关系的严重失衡,导致产品价格及销量一直处于低位水平。面对不利的经济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不失时机地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申请建设国储糖储备库,发展物流业。
公司地处呼包鄂巴金三角核心地带。距呼市100公里,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4公里,距巴彦淖尔市前旗100公里;铁路与京包线东兴站接轨,且内部有铁路专用线5条。北距京藏高速包头东出口1公里,南距包茂高速入鄂尔多斯市大通道,跨河大桥1公里,距包头南绕城公路3公里,距包头北绕城公路6公里;距包头机场13公里;距呼市金川开发区80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同时与许多重要企业相距也很近,与内蒙古伊利包头生产基地35公里,与蒙牛包头生产基地22公里,与包钢、一机、二机以及包头核工业区23~25公里;与鄂尔多斯达拉特旗电厂16公里,与鄂尔多斯东胜区50公里左右,与巴彦淖尔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约80~100公里左右。依托包头市“十二五”规范目标,公司扩大储备及发展物流具有一定的区位和交通优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结构,探索企业转型升级之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布置及调整结构,稳增长的总体思路,结合公司目前实际,全面分析市场走势,在做好储备及物流业的同时,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保险公司,为公司发展注入新鲜动力。2014年,“新国十条”明确指出,我国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随着保险行业的新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具体实施细则的落地,中国的保险业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也为公司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良好机遇。
(三)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储备及物流业的风险
(1)、竞争风险:改革开放以来,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运输企业独家经营物流运输业务的格局,各种经济成分的参与带来了物流业务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各种经营主体为了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在物流运输的价格、争夺、场地使用等方面的竞争非常激烈,给物流园区今后的经营带来难以预料的风险。另外随着国外物流企业大量进入中国,带来先进物流理念的同时也加剧国内的物流企业的竞争。
(2)、资金风险:由于该项目投资大,回报期长,因此经济效益与项目的融资成本密切相关,项目建设及运营初期的财务回报可能达不到期望效果,短期内给建设和经营带来困难。
(3)、运作风险:该项目的定位是高起点、信息化、高服务质量。但是,项目的运营要与社会的大环境相适应,要与政府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才能取得较好的效益,运作策略失误可能会出现与实际需求脱钩的风险。
2、投资保险面临的风险
(1)审核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存在本次发行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可能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保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保监会的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收益风险:受国家政策影响,可能面临利率变动、流动性、不可预见的巨灾等风险影响公司的收益。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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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 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年度及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4.1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3 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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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4.3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201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