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东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长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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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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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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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45.31%,主要原因是支付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万元委托贷款;以及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未能同期回笼,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额低于购买商品、支付职工薪酬、税费等支出的同比增长额,共同影响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98.4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帐款比年初增加178.64%,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73%,以及受春节等因素影响本报告期货款的回笼没有能与销售同步实现,公司应收账款历年来均呈现年度中间高、年末低的特点,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通信、银行等大客户,应收帐款产生坏帐的风险较小。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60.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到期收回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8000万元信托投资,支付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20000万元,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5)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年初增加32.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43.0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材料采购业务减少所致。
(7)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比年初减少35.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销售业务中以预收账款方式结算的业务减少所致。
(8)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比年初减少88.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等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比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1) 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41.05%,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以及确认股权激励费用,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2)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5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34.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理财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4)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448.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软件产品退税同比增加所致。
(5)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87.3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公益救济捐赠同比增加所致。
(6)报告期,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49.81%,主要原因是因合并境外子公司报表产生的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发生变化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
(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去年同期减少836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销售货款未能同期回笼,公司应收账款历年来均呈现年度中间高、年末低的特点,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额低于购买商品、支付职工薪酬、税费等支出的同比增长额,以及支付报告期到期的应付票据,共同影响所致。
(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72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净增加1.21亿元,报告期公司收回的投资现金比去年净减少0.4亿元,共同影响所致。
(3)报告期,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去年同期增加85.95万元,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外币受汇率变动影响与去年同期形成差异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年利率8%。《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2015年1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2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2、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1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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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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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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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