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陈顺因公务原因授权委托董事长王为钢代为表决。
1.3 公司负责人王为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贵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耀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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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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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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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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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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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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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12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关议案,即公司拟自筹资金以不高于人民币9.5亿元的价格向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所持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2013年12月23日,公司201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013年12月24日,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了其持有的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52%股权之所设质押,并将其持有的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52%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公司持有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已完成了股东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并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方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1亿元人民币股权转让价款。
目前,经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将《四川省德昌县大陆槽稀土矿③号矿体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的申报材料报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并经合规性审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关于〈四川省德昌县大陆槽稀土矿③号矿体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的证明》(川国土资源备字[2014]112号),认为评审中心及其聘请的评审专家符合相应资质条件,专家人数符合规定,报送的材料要件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现予备案。根据有关储量评审意见书(川评审[2014]151号),主要评审结论为:大陆槽稀土矿③号矿体经过核实期间的生产探矿,其采矿权内的勘查程度已基本达到勘探程度,保有的资源储量可作为矿山开采和办理采矿权的依据。评审评定的矿产资源储量为:保有(111b)矿石量203.8万吨,REO51297吨;(122b)矿石量363.9万吨,REO93485吨;(333)矿石量57.7万吨,REO10342吨。伴生(333)铅10692吨,SrSO41270063吨,BaSO4271949吨,CaF2593993吨。
因涉及自然人李和平与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与四川志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目标公司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证于2015年1月被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20、2014-081、2015-008。
2015年4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协议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有关事项,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协议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同日,公司与成都广地签署了有关协议。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股权收购事宜的实际进展和履行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本次股权收购的收购标的、价款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双方确认,本次股权收购的标的股权,变更为目标公司47.37%的股权,公司将在本协议生效后将目前持有的目标公司52.63%的股权过户给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15。2015年4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目前,公司本次资产收购事项所涉及的《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持续履行,公司本次资产收购事项相关评估及审计工作持续进行。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为钢
日期 2015-04-27
公司代码:600110 公司简称:中科英华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