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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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洪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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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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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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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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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54.08%,主要是本期收到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2.6亿元,主要是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50.08%,主要是本期以票据结算的业务增加所致。
4、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长242.72%,主要是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增融资租赁保证金5,000万元。
5、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69.01%,主要是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手续费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53.57%,主要是本期短期借款规模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较期初增长258.73%,主要是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长121.99%,主要是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本期计提工资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49.86%,主要是2014年末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应交各项税费9,657万元,一季度已缴纳。
10、应付利息较期初下降46.17%,主要是本期支付债务融资利息所致。
11、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208.75%,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将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调至其他应付款。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161.21%,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增加所致。
13、应付债券较期初下降40.55%,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调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4、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长30.64%,主要是新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融资租赁10亿元。
15、专项储备较期初增长4,498.4%,主要是本期计提高危安全生产专项基金所致。
(二)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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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88.35%,主要是本期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同时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和公司本部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加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3.34%,主要是本期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产品发运量上升,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上涨。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5.62%,本期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同时贷款规模上升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110.48%,主要是本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62.68%,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较上期增长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38.34%,主要是子公司支付新农村建设款及对于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捐款所致。
7、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21.13%,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81.99%,主要是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烧碱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下降。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0.96%,主要是公司盈利减少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08.48%,主要是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烧碱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致盈利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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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8.44%,主要是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20.23%,主要是公司借款规模增加,新增融资租赁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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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说明:
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一期60万吨/年电石配套2×30万千瓦动力站项目进展情况:目前电石项目有4台电石炉已送电成功,生产出电石产品。根据试生产计划,其余4台电石炉将陆续试车调试,计划于2015年6月底之前全部投产。与电石项目配套的60万千瓦动力站项目正在积极办理电力接入系统相关手续。
2、经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15年4月8日,公司经营范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变更登记为“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及盐酸、氢氧化钠(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盐、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具体内容以许可证为准) 聚氯乙烯树脂、纳米PVC、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金属制品的防腐和低压液化瓶的检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货运代理;煤炭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化纤浆粕制造;人造纤维、棉纺纱、化纤布、非织造布的生产与销售。”
3、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6日更名为“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4、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于2014年3月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本公司南黄草湖煤矿所在的准东将军庙矿区位于上述规划的准噶尔大型煤炭基地。《新疆自治区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已于2014年1月正式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总体规划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后的总体规划已上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修改后的总体规划于2015年2月组织专家审核。目前因涉及其他单位输气管道有部分途经将军庙矿区,需要进一步论证,修改后的总体规划尚未出具最终意见,出具意见后报送国家发改委审批。
5、2015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乌中民二初字第 112 号民事起诉状及传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起诉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应诉。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19,996,052.19元,利息692,095.31元,本息共计20,688,147.50元(利息计算至2015年3月23日)及为实现上述债权而生产的律师费21.5万元(共计20,903,147.50元)。(2)判令被告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的偿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执行费、邮寄送达费等。公司为博湖苇业提供的上述担保由新疆博斯腾湖苇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已经开展应诉准备工作。详细内容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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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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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048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