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华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黎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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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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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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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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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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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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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9.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5 年1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格力转债”,证券代码“110030”,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为98万手,存续的起止日期从2014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4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可进行质押式回购,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5823”。
2.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9.54423亿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03,664,046.31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09、2015-010公告)
3.201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41号),同意将格力集团所持公司300,0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14)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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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受报告期内公司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影响,预计今年上半年净利润比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公司名称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鲁君四
日期 2015-04-27
公司代码:600185 公司简称:格力地产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