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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5-020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数,下同)实现净利润为79,818,505.0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7,981,850.50元,加上公司上年末未分配利润534,014,204.40元,减去公司本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115,518,880.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0,331,978.92元。。

      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持续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夯实“3+1”产业发展基础,同意公司2014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15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发生租赁、物业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2、与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发生建筑安装工程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28,587万元)的 0.12 %,不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鲁君四、刘泽红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其酬金。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议案一、三、四、五、七、十、十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5-021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鲁君四先生、刘泽红女士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201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未来经营管理的需要。

      5、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说明见下表: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石花西路211号

      营业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策划;其他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成立于1985年3月,前身为特区工业发展总公司,2009年完成公司制改造,更名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近几年来,格力集团推行“集团多元化、各子公司专业化”的发展模式,业已形成工业、房地产业两大板块综合发展的格局。截止2013年末,格力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0,648,348,962.75元,净资产为39,303,912,187.71元,2013年格力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048,752,244.09元,净利润11,007,087,859.32元。

      格力集团持有公司51.9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在公司与格力集团在2014年发生的租赁、物业服务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中,格力集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凤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吉大吉石路4号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桩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设计(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建材的批发、零售。

      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集团”)成立于1987年,1996年晋升为国家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建安集团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房地产开发叁级等资质。截止2013年末,建安集团总资产为345,475,566.74元,净资产为106,084,182.95元,2013年建安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85,696,151.76元,净利润2,274,578.19元。

      建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在公司与建安集团在2014年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类的关联交易中,建安集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格力集团发生的租赁、物业服务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参考行业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与建安集团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关联交易,为公司在2014年之前与建安集团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尚未履行的部分,相关建筑安装工程是公司通过招标程序,公平、公开、公正地确定建安集团为中标单位,定价公允、合理。预计公司与建安集团在2015 年不会新增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

      (下转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