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4版)
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7、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截止目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零。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考虑到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和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维护股东的权益。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考虑到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和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风险性较小,通过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在考虑到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和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
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1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上市前的6,000万元变更为上市后的8,0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3月16日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29号《验资报告》。
2015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本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4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1日 13点
召开地点:宜兴市环保科技园画溪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1日
至201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15 年5月19日—5 月 20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
联 系 人:阮志东
联系电话(传真):0510-87061738
邮政编码:214205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