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勇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继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继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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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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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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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22.52%,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有2,55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回金额。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前,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伊犁酿酒总厂作出关于放弃与公司同业竞争及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一、酿酒总厂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自己拥有的股权,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正当的特殊利益。二、在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的酿酒、农业开发、农畜产品加工等项目、品种、相关资源和市场范围内,酿酒总厂不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不与股份公司产生利益冲突,酿酒总厂将致力于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并与股份公司进行友好平等的合作。"上市至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始终严格按上述承诺履行义务,不存在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勇辉
日期 2015-04-26
公司代码:600197 公司简称:伊力特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