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永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薛玲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贵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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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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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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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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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2014年1月30日,欧盟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其自2009 年1月31日起对中国钢铁制紧固件采取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日落复审。本公司于2014年1月参加由中国机电商会组织行业无损害抗辩。2015年3月27日欧委会作出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钢铁制紧固件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本公司裁定的税率维持为54.1%。
(2)为了反击欧盟滥用反倾销措施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应国内紧固件产业的强烈要求,中国政府于2011年7月在WTO中成功告倒了欧盟紧固件裁决案,但欧委会至今尚未执行到位。2013年12月18日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应中国政府要求,世贸组织(WTO)已经成立21.5条执行审查专家组,确定欧盟在紧固件争端案中是否完全履行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和裁决。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3)2014年7月11日,美国商务部针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牙条提出第五次行政复审。公司已经参加了此次的行政复审。美国商务部核查官员于2015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来公司及子公司山东晋德已经进行了实地查核。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2、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文)以及《公司章程》(2014年11月修订)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5-001号”。
3、签订铁路扣件合同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1包号物资高速钢轨扣配件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253,556,304.00元的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5-008号”。
4、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4-035”、“临2014-036”和《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于2014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41384号,于2014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384号。2015年1月23日,公司提交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暨2014三季报补充材料。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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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500万元左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5%左右。主要是因为高铁扣配件交货延后,交货量大幅减少,导致销售利润出现快速下滑。
公司名称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永龙
日期 2015-04-28
公司代码:601002 公司简称:晋亿实业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