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登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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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注1:上年同期数据已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修订追溯重述。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国金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注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数变化已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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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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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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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获准业务资质
2015年1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上证函[2015]105 号),同意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股票期权经纪、自营业务交易权限。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5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童利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童利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童利斌先生的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2015年4月9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曹远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按照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曹远刚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15] 6号),曹远刚先生具有董事任职资格,自2015年4月9日起,曹远刚先生就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营业部设立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3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14]87号)要求,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获批设立的3家证券营业部已于2015年1月全部开业。
2015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6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15] 7号)及《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15] 8号),公司获准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济南市、安徽省合肥市、江西省南昌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浙江省杭州市各设立一家证券营业部(C类),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4. 收购香港粤海证券有限公司和粤海融资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完成收购香港粤海证券有限公司及粤海融资有限公司的公告》,根据公司与粤海证券、粤海融资股份的出售方BESTON MANAGEMENT LIMITED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截至2015 年3月2日,国金证券对粤海证券及粤海融资的收购工作已正式完成,国金证券共持有粤海证券59,999,998股及粤海融资8,999,999股,占粤海证券已发行股本的99.9999967%,占粤海融资已发行股本的99.9999889%。
5、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4月10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通过。
6、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备案通知书》(上证短债[2014]8号)要求,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已于2015年1月发行完毕,本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1亿元,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5.60%;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已于2015年4月发行完毕,本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5.50%。
7、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计划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4月17日,公司发布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5年4月23日。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
(1)承诺主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股东回报规划,详见2012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二〇一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承诺期限:2012年至2014年
(4)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项承诺的要求完成了公司利润分配。
(5)公告索引:临2014-36号《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专项公告》
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云
日期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5-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3号3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并依照监管规定开展资产托管业务。
(三)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公司资产托管业务的基本制度及操作流程、签署相关业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5-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3号3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人,实际表决的监事三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川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监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保证二〇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〇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二〇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二〇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二〇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09 公司简称:国金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