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海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大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钟新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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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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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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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9日起连续停牌。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目前公司已确定了省内外多家拟定参与投资的国有企业,且此部分国有企业参与认购额度占公司计划定增额度的60%以上,本公司定向增发事项及上述认购对象均需要就投资额度、形成正式决策等事项报请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相关程序正在履行过程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以来,钢材价格整体较年初明显下滑,加之公司投资规模大、财务费用高等因素的影响,预计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公司名称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海荣
日期 2015-04-27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5-01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4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黄斌先生、独立董事陈斌先生因出差分别授权董事彭加霖先生、独立董事张宏岩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7)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5-01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9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5年4月9日、4月16日、4月23日发布了相关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5-009号、临2015-014号、临2015-015号公告)。
鉴于公司定向增发事项及部分认购对象均需要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报请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审批,所需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30日起继续停牌。
一、关于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黄斌先生、独立董事陈斌先生因出差分别授权董事彭加霖先生、独立董事张宏岩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事项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融资额度较大,对于公司改善经营状况、实现转型升级目标具有重大意义。由于认购方及认购金额的确认涉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审批,所需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延期复牌有利于公司充分落实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更好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延期复牌的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19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筹划进程
公司自股票停牌以来,积极与参与认购的投资方进行洽谈、协商,目前已确定的青海省内三到四家国有企业及省外一家国有企业参与认购。这些投资方已经在各自履行上报审批程序,其参与此次认购的行为及认购额度须以上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批复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三、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和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因参与认购的投资方及其认购额度尚未获批,目前无法确定最终的具体额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且数量不超过10个;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布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90%,经测算为5.76元/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为36个月;募集资金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适度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几家国有性质投资方需等待上级政府部门的批复,方可确定具体、完整的发行方案。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将安排专人负责,采取“一对一”的形式,督促和要求相关方加紧推进各项工作,尽快完成对投资额度、形成正式决策的审批,尽快确定发行方案。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19日继续停牌。
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17 公司简称:西宁特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