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贾粮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耿营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继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预付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预付的材料款增加。
2、预收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预收贸易款增加。
3、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计提7.5亿元公司债利息 。
4、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2014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 2014年10月9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2014年10月21日,公司提交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受理。
2015年4月1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
二、根据《漯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促进协调发展的意见》(漯政[2012]36号)文件精神,我公司按照漯河市政府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经研究对公司第一生产基地在2014年实施了整体停产;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生产基地和公司子公司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1、临2015-032)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作出的承诺
(一)2015年1月4日,公司作出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函》;
(二)2015年3月2日,公司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12个月内无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等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的计划。”
(三)2015年3月2日,公司作出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业绩快报相关事项的承诺》。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
(一)2014年5月26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的议案》,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2019年5月26日前将向上市公司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入除煤炭业务外的拟上市资产。
(二)2014年9月9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三、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
(一)2014年8月25日,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二)2014年10月8日,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上述有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6。 )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粮钢
日期 2015-04-27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69 公司简称:银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