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5-031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太安堂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5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柯树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5-03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25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丁一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