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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外市场需求低迷,国内经济结构在调整中依然错综复杂。同时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行业竞争更趋激烈,给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公司的经济效益下滑。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之下,公司紧紧围绕“创新、调整、转型”的经营战略,通过压缩低效产能,调整产品结构;筹划资产重组,加快转型升级;强化内控管理、提升运营质量等手段,为公司下阶段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014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463445.8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55 %;利润总额 -6287.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4.20 %;净利润为-5894.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5.8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4.9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3.60 %。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 压缩低效产能,调整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铜价波动,有计划地压缩了部分低效的产能,有效控制

      产品销售效益下滑的局面。公司利用《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杆材》、《年产3万吨节能环保型特种漆包线》募投项目建成进入小批量生产或试生产阶段,积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研发节能、高效、精细的新产品,扩大利润空间。

      2、筹划资产重组,加快转型升级

      公司自2014年6月5日开始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了了《关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公司多产业驱动发展的战略。

      3、强化内控管理、提升运营质量

      公司认真吸取上年度发生了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规事件的教训,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行整理,强化资金管理力度,提升运营质量。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水平。

      (二)2015年度经营计划

      1、推进项目建设,实现达产创效

      以募投项目建设为载体,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认真做好《15万吨连铸连轧铜杆项目》、《年产3万吨节能环保型特种漆包线项目》的设备调试及技术工艺研究工作,提高生产产能,加强产品质量,努力实现达产创效。按照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着眼新业态、新技术,做好后备项目的培育工作,完成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工作,利用资本市场平台,积极配合推进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现多元化发展。根据市场行情,科学调整安排宏天铜业生产设备搬迁安装进度,适时恢复生产。

      2、深化精细生产,提升内控水平

      深化开展精细化生产活动,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加强质量体系实施的有效性和生产过程管理,提高顾客满意度和产品实物质量。完善设备维护管理,提升装备性能,加快新设备安装调试及投产的效率。通过开展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项目,促进公司整体能耗水平继续下降,有效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充分发挥ERP流程的开发能力,加快公司运营流程效率。强化对外担保、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要环节的管理,确保规范运作。

      3、创新营销模式,拓展销售渠道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营销模式,优化公司客户结构,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地位、规模优势和商誉知名度的优质客户,完善大市场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全规格产品生产商的优势,加快资金周转,精耕特种电机、高效电机、超大型变压器以及汽车电子及精密仪表等领域的市场销售,不断巩固中小型电机、家用电器、变压器等传统领域客户群,配合募投项目的产能释放,加大对电线电缆市场开拓,进一步拓宽公司销售渠道。

      (三)公司的发展战略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全力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增强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内控管理水平,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着力提升企业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4年实施财政部当年度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具体规定,并对2013年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3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调整减少201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95,760,000.00元,调整增加2013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5,760,000.00元。本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满足年报审计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计划时间安排等方面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提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1月中旬接受公司2014年度报告审计委托,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15年2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由于在2014年年报审计期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造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宏磊股份应收票据余额43,173.00万元,存放于供应商租赁仓库的存货余额29,179.75万元等期末存货的数量和状况以及应收票据的金额实施监盘程序。因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了保留意见。

      由于宏磊股份2014年末与铜材贸易相关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存货等科目的余额较大,为确保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宏磊股份2014年报表数据进行常规审计外,还比较关注公司期后的财务数据情况,并且于2015年4月中旬再次进场,对公司的期后情况实施了补充审计程序。

      2、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宏磊股份201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强调事项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由于2014年度国内经济不断下行,市场竞争激烈,铜材价格波动加大;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铜杆项目》和《年产3万吨节能环保特种漆包线项目》 因新产品试制、市场开发及部分配套设备交货期延长等因素的影响,仅进行了少量生产,未达到预期效益。为加快资金周转、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将采购的铜材料对外销售,形成了大量的铜材贸易。同时,公司相应减少和终止向供应商的采购,使得部分预付款大于实际贸易额。上述情形是公司面对国内宏观经济新常态,为控制实施募投项目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经营风险所采取的积极应对措施,对公司不构成影响。

      2、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宏磊股份201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中的所涉及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可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内容,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改善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段提及的内容,控制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