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8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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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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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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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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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氯碱行业在底部徘徊、安全环保要求趋严的形势下,公司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克服各种不利因素,按照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以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导,以生产经营持续发展为主线,以创新改革为中心,以开拓市场和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增加盈利为目的,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步伐。公司充分发挥能源成本低、产业链配套完整等优势,圆满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2014年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稳定,营业收入、利润等各项生产经营指标较上年稳步增长。
为应对宏观经济形势的不利局面,各子公司通过强化内部管理,保障生产系统高效运行,严格控制各项采购成本和生产成本,想方设法降本增效,取得较好的效果。此外,在做好原有主营产品的基础上,公司大力发展新产品业务,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具体情况如下:
1、乌海化工30万吨PVC/烧碱项目运营正常,保持高负荷生产;各子公司通过强化内部管理,通过有效执行各项营销方案,原有主营产品聚氯乙烯、烧碱、PVC片板材等产销量保持稳定增长。
2、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的电石项目逐步投产,所产电石一部分作为乌海化工生产原料自用,一部分对外销售。乌海化工实现了电石全部自给,有效降低了氯碱产品的生产成本。
3、子公司依托公司的产业链优势,有效发挥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效应。乌海化工电石渣水泥项目顺利投产,水泥熟料对外销售;子公司西部环保利用电石废渣生产销售土壤调理剂、电厂环保脱硫剂;子公司金材科技使用电石法树脂粉生产塑料建筑模板、塑料装饰装潢材料、景观材料等塑料制品。
本报告期,公司的主要经营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001.01万元,较上年增长37.39%,主要由于子公司乌海化工和中谷矿业本期增加自产电石并对外销售;子公司金材科技软布生产线于2013年12月31日对外租赁到期未续签,本期自行组织生产销售,软布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新产品环保脱硫剂、土壤调理剂、水泥熟料、PVC软布对外销售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本期子公司金材实业化工产品贸易收入增加。
(2)营业利润、净利润:报告期实现营业利润41,202.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05.31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1.74%、17.35%,主要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增加,且乌海化工使用自产电石及中谷矿业所产电石作为原材料生产氯碱产品,减少电石外购,产品单位成本降低;此外,子公司西部环保利用电石废渣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电厂环保脱硫剂、土壤调理剂,营业成本较低,毛利率较高。
(3)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81.6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9.68%,主要由于子公司乌海化工货款主要采取票据方式结算,且本期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为中谷矿业新增产能投放市场打下基础,乌海化工调整了信用政策,适当延长了部分客户的赊销信用期,期末应收账款有所增加。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原因
乌海化工的氯碱设备为2008年-2011年分两期整体建设并投产的设备,主要设备离子膜电解槽装置、聚氯乙烯聚合釜、离子膜烧碱装置从德国伍德迪诺拉公司等国内外知名设备制造企业采购,设备工艺成熟、先进,磨损低于其他同类设备。乌海化工和中谷矿业电石项目、乌海化工水泥项目的机器设备分别为2014年3月末、2014年5月末新建成投产的设备,主要设备均采购自国内最先进的同类设备制造商。
上述设备整体成新率较高,设计工艺先进,设备耗损较小。预计上述机器设备能在比预期更长的时间内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延长这部分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能够使其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日期从2014年4月1日开始。
3、变更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子公司实际情况,子公司部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由15-18年变更为20年,折旧年限延长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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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于2014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4年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未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二)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8项具体准则。修订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新颁布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其余7项具体准则要求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2014年7月23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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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公司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3、审批程序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经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27日,乌海化工与包头稀土研究院共同投资设立了内蒙古联丰稀土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乌海化工持有联丰稀土研究院70%股权;
2014年6月23日,金材科技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江苏全塑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因此,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较上年增加了联丰稀土研究院、全塑行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奕丰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