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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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2月31日,猛狮集团总资产187,821,426.30元,负债179,604,205.92元,净资产为8,217,220.38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36,876.55元,净利润为-14,203,125.2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5年3月31日, 猛狮集团总资产302,829,691.08元,负债306,869,430.95元,净资产-4,039,739.87元, 2015年1-3月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12,256,960.25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猛狮集团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夫妇控制的企业。上述情形符合《股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对象:光伏系统、直流充电一体机、交流充电桩、燃料电池模块、处理模块、集成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
(二)交易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额度内,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交易定价依据:交易双方参照同行业产品市场价格而定;
(四)交易方式:汽运,运输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月结30天;
(六)共同约定:
1、猛狮集团收到本公司产品,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7天内向本公司提出免费更换要求;猛狮集团客户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批量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本公司需承担免费更换责任,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2、本公司接到猛狮集团订单合同应在24小时内签字确认传真件回传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猛狮集团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在储能领域的业务开展实施。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无任何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发生,不会损害到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独立董事陈潮雄、张歆、秦永军先生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猛狮集团销售光伏系统、充电机、充电桩、燃料电池集成系统等设备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其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订货合同的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本次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人、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4)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订货合同的议案》,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关联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上述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订货合同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3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0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5日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订货合同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股权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证券部。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王亚波
联系电话:0754-86989573
传真:0754-86989554
邮编:5158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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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2684;投票简称:猛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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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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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猛狮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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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持有“猛狮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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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上接3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