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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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3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4]131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 年 12 月 22 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335.6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50元。截至2014 年 12 月 26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8,37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48.6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26,524.32 万元。
截止2014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55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814.50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814.5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814.5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8,709.8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进行修改,并业经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和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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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收到股东缴入的出资款 1,283,73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中的证券承销费、保荐费用 18,000,000.00 元后,余额 1,265,730,000.00 元存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他发行费用为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用合计486,792.44元另行支付。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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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3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内保外贷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香港
3、注册资本:50万港币
4、注册时间: 2013 年 4 月12 日
5、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服务、国际市场合作开发。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4 年 12月 31 日,双塔食品香港资产总额为31,388.91万元,负债总额 31,256.44万元,净资产132.47万元,营业收入38,354.65万元,净利润83.36万元。
7、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双塔食品香港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担保实际发生额 33498.49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向境内银行申请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即:本公司向境内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函(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保证金等方式),由境内银行向境外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双塔食品香港凭借该保函在香港当地银行申请贷款。公司拟向双塔食品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内保外贷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双塔食品香港提供上述担保。双塔食品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双塔食品香港提供内保外贷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38416.65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4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17% (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6.05% (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3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将于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隋君美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独立董事姜国健先生、保荐代表人贺星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