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碎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刊登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绍春先生、吴凤陶女士、余海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末总资产为122151.24万元,比上年年末91939.61万元增加32.86%;年末公司负债为43213.56万元,比上年年末44744.92万元减少3.42%;年末股东权益78937.68万元,比上年年末47194.69万元增加67.26%。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以公司总股本1466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之“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拟定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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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就本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业务发展商政策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15年度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拟向相关各银行申请总额为9.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在不超过9.90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一年,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的办公楼已经正常入住办公,故拟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同时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注册地址及其他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应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占公司本次新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6,419.00万元的34.07%)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其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公司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下转5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