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方银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伟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慧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应收款比年初增加8074.70万元,增长79.66%,主要原因是每年底公司对部分客户的货款进行结清,报告期内部分客户按公司销售合同约定产生应收帐款所致。
2、报告期预付帐款比年初增加7207.72万元,增长176.76%,主要原因是预付原材料款和项目建设的设备预付款。
3、报告期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5087.69万元,增长53.88%,主要原因是年应收帐款和预付帐款增加,从而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4、报告期应付票据比年初减少3136万元,下降57.16%,原因是应付票据到期支付。
5、报告期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3812万元,增长146.11%,原因是预收货款和预收保证金等。
6、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879.92万元,下降90.86%,原因是上年计提的年终奖在报告期发放所致。
7、报告期应付股利比年初增加255.21万元,增长630.15%,主要是子公司公正检验中心分派2014年红利,少数股东的股利未支取所致。
8、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49.10万元,增长49.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增加短期借款产生的财务成本所致。
9、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160.95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河北赞宇建设项目于2014年底完工。
10、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影响公司2015年会计报表项目如下:增加期初投资性房地产余额12865.24万元、增加2015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929.79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余额10935.45万元(其中:盈余公积1093.55万元、未分配利润9841.91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29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A181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2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银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2、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议案中的担保事项有利于各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融资提供担保并办理相关事项。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A18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2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亚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此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3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综合
授信额度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1、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长,需向银行融资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自身申请银行融资综合授信的资信能力,201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各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8亿元(2014年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取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45亿元),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等需要。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核定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受益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担保起止时间等内容,通过签署相关的融资授信担保合同予以明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2)注册地址:嘉兴港区嘉化工业园内
(3)注册资本:28500万元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8日)。 一般经营项目: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皮革化学品、塑料助剂、洗涤用品、化妆品的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配套工程服务;从事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以上范围除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5)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6)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62,544,183.27元,负债为84,551,202.74元,净资产为377,992,980.53元,资产负债率为18.28%,2014年营业收入为490,270,005.08元,净利润为8,835,909.03元。
2、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2)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3)注册资本:1,520万元
(4)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氢化油、硬脂酸、甘油、硬脂酸盐、单甘酯、复合热稳定剂、脂肪酸甲酯、脂肪酸、辛癸酸甘油酯、70S、脂肪酸酯、辛酸、癸酸(以 上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收购天然动植物油脂(除需国家专项审批的); 经营进出口业务。
(5)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持有86.8421%的股权;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1579%的股权。
(6)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55,080,447.54元,负债为311,653,877.58元,净资产为143,426,569.96元,资产负债率为68.48 %,2014年营业收入为632,763,918.42元,净利润为12,031,425.55元。
3、KINGMOUNT INTERNATIONAL PTE. LTD.
该公司位于新加坡吉保路19号日报大厦,认缴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于2014年10月9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及股权投资业务,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尚未到位,公司也未开展经营活动。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完成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各子公司努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力争实现生产及销售的稳步增长,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根据本公司和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各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融资提供担保并办理相关事项,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此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441.26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05,904.18万元)的比例分别为14.58%。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1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