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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201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2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2015年3月31日披露了上述事项。此后,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公司获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确认对公司修正并备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无异议。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与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李飞德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经于2015年4月24日披露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4,215,808,4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0元,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30日。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在4月30日派息完成之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8.72元调整为17.72元(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三、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美的日用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电集团”)以及通过日电集团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鸿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邦投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日电集团及鸿邦投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日电集团及鸿邦投资的目的是为了使公司的管理进一步精益化,减少管理层级与环节(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草案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内容经调整后,已获得证监会的备案无异议,相关调整事项如下:

      1、2016、2017年度除净利润环比增长不低于15%之外,明确2016、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均不低于2014年度;

      2、“净利润”及“净资产收益率”均分别明确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15年5月25日下午14:00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8日。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召开通讯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以总股本4,215,808,4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0元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15年4月30日实施,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派息完成之后由18.72元调整为17.72元。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下合称“备忘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内容经调整后,已获得证监会的备案无异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须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2015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下午15:00—2015年5月2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外的其他审议议案,根据该办法以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黎文靖先生已就本次股东大会全部审议事项发出《委托投票征集函》,向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权。操作方式请见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委托投票征集函》”)。公司股东如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黎文靖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妥《委托投票征集函》,并于规定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1.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条件;

      1.7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1.9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使的程序;

      1.10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二)审议《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美的集团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总部大楼。

      4、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333

      2、投票简称:美的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美的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02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2,依此类推。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及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一览表

      ■

      (4)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众多,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同意全部议案,可以“委托价格”100元“委托买入”1股。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下午15:00—2015年5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26338779 22390156

      联系人:欧云彬、王秋实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528311

      指定传真:0757-26651991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的集团”)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4年1月10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4年2月17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根据美的集团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2月18日,同意公司向691名激励对象授予4,051.20万份股票期权。

      5、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686,323,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0元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30日。

      6、根据美的集团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美的集团于2014年 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以及激励对象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4月30日实施完毕以及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经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691人调整为681人,行权价格由48.79元调整为18.72元,行权数量调整为9,986.25万份。

      7、根据美的集团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美的集团于2015年 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更及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681人调整为626人,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986.25万份调整为9,066万份。

      二、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已经于2015年4月24日披露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4,215,808,4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0元,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30日。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在4月30日派息完成之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8.72元调整为17.72元。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以下合称《备忘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1、鉴于公司以总股本4,215,808,4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0元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15年4月30日实施,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派息完成之后由18.72元调整为17.72元。

      2、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公司实施完成每10股派10元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对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的集团”)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佛山市美的日用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电集团”)以及通过日电集团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鸿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邦投资”)实施整体吸收合并。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美的集团

      2、被合并方一:日电集团

      (1)成立时间:1998 年11月12 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3)股权结构:美的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4)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蓬莱路美的工业城;

      (5)经营范围:制造日用电器;

      (6)经营情况:2014年末总资产469443.16万元,总负债219293.92万元,净资产250149.24万元;2014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25992.06万元 (经审计) 。

      3、被合并方二:鸿邦投资

      (1)成立时间:2010年1月7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6千万元;

      (3)股权结构:日电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4)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居委会广珠路三乐路西侧;

      (5)经营范围:对制造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6)经营情况:2014年末总资产7607.25万元,总负债388.45万元,净资产7218.8万元;2014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698.59万元 (经审计) 。

      二、本次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日电集团及鸿邦投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日电集团及鸿邦投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完成后,日电集团及鸿邦投资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纳入公司;日电集团及鸿邦投资的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承继。

      3、本次合并完成前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4、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依法定程序办理日电集团及鸿邦投资的注销手续。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增减及经营范围变更事项。

      三、 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吸收合并日电集团及鸿邦投资的目的是为使公司的管理进一步精益化,减少管理层级与环节。

      2、日电集团及鸿邦投资作为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100%比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下转1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