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尹纪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纪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14年5月27日公司派发股票股利每10股转增5股,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按同一口径计算为0.1025元/股,本期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实际增长18.2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 元
■
①发放贷款及垫款
期末发放贷款比期初增加79,200,000.00元,增长88.89%,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2013年9月成立,去年同期业务开展有限,本期正常营业,发放贷款业务增加。
②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期末吸收存款机同业存放比期初增加176,372,125.00元,增长118.25%,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2013年9月成立,去年同期业务开展有限,本期正常营业,吸收存款业务增加。
③交易性金融负债
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比期初增加3,401,808.58元,增长102.33%,原因是期末远期外汇交易产生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
④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30,614,981.79元,降低31.53%,主要原因是期初计提的年终奖于本期支付。
⑤应交税费
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22,867,497.47元,降低30.28%,主要原因是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
⑥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比期初增加575,798.75元,增长710.60%,主要原因是期末因套期保值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2)利润表项目
单位: 元
■
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本期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721,448.94元,增长2198.00%,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2013年9月成立,去年同期业务开展有限,本期正常营业,发放贷款业务增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相应增长。
②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2,346,413.99元,增长48.58%,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增加。
③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6,605,639.79元,降低48.58%,主要原因是本期因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
④投资收益
本期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433,381.72元,降低80.43%,主要原因是本期联营企业的净利润同比去年减少。
⑤营业利润
本期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44,329,580.11元,增长151.90%,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持续稳步增长,营业毛利增加。
⑥营业外收入
本期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16,834,530.15元,降低55.71%,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同比去年减少。
⑦营业外支出
本期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4,915,891.18元,增长2024.09%,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公益性捐赠增加500万元。
⑧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本期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2,579,158.78元和18,782,522.50元,增长38.17%和39.85%,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费用率控制进一步加强。
⑨所得税费用
本期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3,796,636.28元,增长31.57%,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长,所得税费用相应增长。
⑩少数股东损益
本期少数股东损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1,034,667.16元,增长234.0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盈利增长明显,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增长。
其他综合收益
本期其他综合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2,001,008.47元,增长55.44%,主要原因是本期因套期保值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3,071,700.52元,增长13.97%,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与购买商品支付现金的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939,312.4元7,增长3.12%,本期投资规模与去年同期基本相当。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759,274,449.47元,降低82.10%,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募资资金到位,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2014 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4年8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4月14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相关公告。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30日开市起停牌。后经公司确认,本次拟筹划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郭广友等130人共同持有的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国脉”)41%股权,同时自电信国脉41%的股权交割完成后至郭广友等11名自然人将其合计持有的545万股股份(占电信国脉10.9%股权)全部转让给亨通光电之前,郭广友等11名自然人将合计持有的电信国脉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亨通光电行使;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李征、陈坤、新余永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奥投资”)共同持有的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金客信息”)100%的股权。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19日复牌。
2015年2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议案。
2015年2月11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242号)。
2015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242号)的答复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本公司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纪成
日期 2015-04-29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安敏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在对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光棒项目”)和FTTx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以下简称“ODN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后,公司拟将光棒项目和ODN项目进行调整,将光棒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ODN项目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和“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特种合金项目”)。
具体变更如下:截至2015年3月31日,光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9,550.68 万元,ODN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497.30万元,拟将光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0,500.00万元和ODN项目剩余募集资中的13,4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项目和特种合金项目,其中新能源项目利用8,000.00万元募资资金,特种合金项目利用25,900.00万元募集资金。
本议案将由公司董事会提交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5-038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5-038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8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投资项目名称: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光棒项目”)和FTTx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以下简称“ODN项目”)
●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金额:拟将光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0,500.00万元和ODN项目剩余募集资中的13,4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和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特种合金项目”),其中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利用8,000.00万元募资资金,特种合金项目利用25,900.00万元募集资金。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00万股新股,委托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公司实际增发68,755,065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16.60元,募集资金总额1,141,334,079.00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1,957,354.2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09,376,724.79元,已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吴江分行账号为32201997636059001759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806,490.93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6,570,233.8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30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所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在对光棒项目和ODN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后,公司拟将光棒项目和ODN项目进行调整,将光棒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ODN项目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和特种合金项目。
具体变更如下:截至2015年3月31日,光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9,550.68 万元,ODN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497.30万元,拟将光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0,500.00万元和ODN项目剩余募集资中的13,4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和特种合金项目,其中新能源项目利用8,000.00万元募资资金,特种合金项目利用25,900.00万元募集资金。
二、光棒项目的变更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已实际投资情况
光棒项目原计划项目总投资46,377.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2,512.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865.2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610吨光纤预制棒的生产能力,加上公司现有产能,最终形成年产1,210吨光纤预制棒的生产能力。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光棒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6,827.02万元。
2、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一直致力于光纤预制棒生产设备的研发与改造,以最小的投资争取最大的产出。通过公司研发与设备部门的努力,对原有光纤预制棒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松散体尺寸、包芯比等关键指标有较大提升,公司至2015年3月底光纤预制棒的年生产能力已达到930吨。与光棒产品目标年生产能力尚有280吨的缺口。按照现有生产能力及280吨年生产能力的投资计划,公司尚需继续投入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8,960.00万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15,8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160.00万元。
鉴于光棒项目后续计划投资金额已低于预期,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和股东利益,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0,5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
三、ODN项目的变更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已实际投资情况
ODN项目原计划项目总投资20,687.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273.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13.4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新增年产181万套/个ODN产品生产能力。具体产品包括光纤配线架、光缆交接箱、光缆分纤箱、光分路箱、网络机柜、综合集装架、光缆接头盒、三网合一共建共享系列、4G基站用综合机柜、光纤快速连接器和智能ODN产品系列共11类产品。
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原定以自有土地新建募投项目ODN项目生产厂房,变更为向华宇电脑(江苏)有限公司直接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用于ODN项目建设。
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在吴江经济开发区新注册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从事ODN业务的子公司,负责ODN项目的实施,以及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亨通宏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ODN业务资产。
截至2015年3月31日,ODN项目募集资金已实际投入7,189,70万元。
2、ODN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通过内部资源的整合、设备智能化改造以及工艺的改进,原有ODN设备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已得到较大提升。目前市场重点转向移动智能ODN,但移动智能ODN的应用当前尚处于密集试点与推广阶段,规模应用还需要一定的过程,结合目前市场对ODN产品的需求及公司销售订单接单情况,现有产能规模已能满足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和股东利益,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3,4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
三、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的具体内容
1、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子线缆有限公司(简称“亨通电子”)利用现有生产车间1栋,购置大拉机、拉丝机、挤出机等生产、辅助及检测设备88台/套,用于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建设。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050公里新能源汽车用电缆的生产能力,其中: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缆4,700公里、新能源汽车用多芯控制电缆1,000公里、新能源汽车用充电枪电缆1,400公里、新能源汽车用充电桩复合电缆950公里。
本项目总投资8,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637.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62.10万元。项目建设期18个月,第19个月投产,项目计算期(含建设期)第四年完全达产。预计达产年营业收入29,680.00万元,年利润总额3,627.70万元;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4.72%。
2、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的市场前景
电线电缆行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在世界范围内,我国电线电缆总产值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电线电缆生产国。汽车用电缆是电线电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目前,我国的汽车电线电缆仍以低压电线为主。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近几年,我国汽车市场呈快速发展趋势,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必然带动了其上游各零部件生产行业的快速发展。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型的汽车类型,引领其发展的主要还是美国、日本以及欧洲的一些国家。我国在该领域的起步相对较晚。2009年,国务院原则通过《汽车产业振兴规划》,提出要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使得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虽然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行业起步较晚,但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密集出台,新能源汽车将引领行业未来,将有很大可能撬动汽车电缆市场的快速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我国汽车行业未来5年发展的重点,作为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电桩、充电电缆等产品,也将迎来快速的发展期。
3、项目所涉及的备案和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备案通知书,环评相关事项正在办理之中。
四、特种合金项目的具体内容
1、特种合金项目具体内容
本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简称“亨通铜材”)利用企业现有生产车间1栋实施该项目;购置铜连铸连轧生产线、铝合金连铸连轧生产线、熔化炉、拉丝机、空压机等生产、辅助及检测设备54台/套。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万吨特种铝合金杆和16万吨低氧铜杆丝线(其中:9.5万吨低氧铜杆、3.5万吨低氧铜丝和3万吨低氧束绞铜线)。
本项目总投资29,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746.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253.60万元。项目建设期18个月,第19个月投产,项目计算期(含建设期)第五年完全达产。预计达产年营业收入650,461.50万元,年利润总额8,549.10万元;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4.16%。
2、特种合金项目的市场前景
特种铝合金和铜材料作为电力电缆、漆包线、通信电缆等电线电缆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被广泛应用于电力、通信、交通、船舶、汽车、石油化工、建筑、家用电器等行业。我国是第一大电线、电缆制造国,近年来随着电力、通信、城市轨道交通、汽车、造船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电网改造加快和特高压工程的陆续投入建设,电线电缆行业规模迅速增长。
目前,我国所有铝合金设备加在一起总的产能虽然已达到30~40万吨左右,但真正可以批量生产的厂家很少(原因主要在于生产工艺技术的落后),大部分铝合金仍以进口为主。自2005年起,亨通铜材公司开始生产铝杆,形成年产5万吨铝杆的生产能力,但由于普通铝杆存在工艺配方简单,产品附加值不高,产品效益已不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此,亨通铜材公司拟从意大利普洛佩兹公司引进铝合金生产设备和技术,该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与国内其他铝合金生产企业相比,生产工艺先进、产品质量高,适用于高端铝合金产品的生产制造。亨通铜材公司还拟从美国南线公司引进铜连铸连轧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该生产技术处于国际铜杆线生产领先地位,其所生产的铜杆,与国内同类企业及设备生产的铜杆产品相比,性能优良,产品成材率、合格率近100%。
在国内外大力建设电网的背景下,亨通铜材公司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及强大品牌综合实力,抢抓行业发展机遇,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设备与工艺技术,建设实施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以增强行业影响力,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3、项目所涉及的备案和环评情况
本项目的备案和环评相关事项正在办理之中。
五、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的主要市场风险来自于国家宏观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的调整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特种合金项目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原材料价格的上涨。
为了进一步规避风险,降低风险损失,风险防范对策主要包括:
(1)与上游原辅材料供货单位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密切关注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在原料市场价格大幅度震荡时,适时地做好应对措施,保证项目利润的合理性。加强生产管理,向内挖掘潜力,降低生产成本,降低消耗,以谋求制造加工利润的最大化。
(2)要积极引进高级专业人才,加强激励制度的研究和落实,重视技术创新的贡献与价值。同时注意采取法律手段保护技术秘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3)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与产出的管理和考核,努力控制产品研发费用,促进产业化,以积极的创新体制,提高研发效率和产品竞争力。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所作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2、上述变更事项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将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至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管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4、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487 公司简称:亨通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