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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2015-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5-04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0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至4.1亿元(包括2014年0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中的3.5亿元)。该4.1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 委托理财履行情况

      日前,公司于2015年04月3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99115091)》。

      理财产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99115091)》。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8000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自2015年04月30日至2015年07月29日止。

      4、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5、投资收益支付:本理财产品为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到期后一次性返还本金和产品收益,年化收益率为5.75%。

      6、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7、风险提示

      7.1信用风险:若因市场变动、债务人发生信用违约事件而未偿还本金、利息,投资者将蒙受损失,在极端情况下,前述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理财收益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7.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该产品的投资标的的价值和价格可能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可能会使得投资者收益水平不能达到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

      7.3流动性风险:由于公司不得提前赎回理财资金,在理财产品到期前,公司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7.4提前终止风险: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标的提前到期或发生其他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时,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7.5延期支付风险:在本理财产品的正常到期日,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投资标的出现未能及时变现或其发行人未能及时兑付或投资标的项下相关债务人违约等情形时,本理财产品期限将延长至全部资产变现之日止。

      7.6法律与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7.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致使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收益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应对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应对措施

      2.1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2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3 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2.4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2015年05月05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4.1亿元资金全部使用(包含此次公告理财金额在内)。

      1、 2014年05月06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赢家”WG14M0301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至产品到期日2014年08月06日。详见公司于2014年05月0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该产品已到期。

      2、 公司于2014年6月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鼎鼎成金68203号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至产品到期日2014年08月29日。详见公司于2014年06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该产品已到期。

      3、 公司于2014年07月0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E路发A款。投资期限至产品到期日2014年09月15日。详见公司于2014年07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该产品已到期。

      4、 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投资期限至产品到期日2015年01月13日。详见公司于2014年07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该产品已到期。

      5、 公司于2014年8月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的《点金公司理财之鼎鼎成金68266号理财计划》。投资期限至产品到期日2014年11月28日。详见公司于2014年08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该产品已到期。

      6、 公司于2014年09月0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的《点金公司理财之鼎鼎成金67667号理财计划》。理财产品到期日2014年12月24日。详见公司于2014年09月0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3。该产品已到期。

      7、 公司于2014年09月1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富班车进取4号》。理财产品到期日2015年03月17日,详见公司于2014年09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5。该产品已到期。

      8、 公司于2014年10月0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投资期限至2015年04月07日,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该产品已到期。

      9、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1.3亿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尊崇君享理财产品(WGFT14106)》。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12月15日止。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2。该产品未到期。

      10、 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鼎鼎成金69056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2月12日止。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3。该产品已到期。

      11、 公司于2015年03月03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鼎鼎成金69310号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7月10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3月0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该产品未到期。

      12、 公司于2015年03月03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WG15M0100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4月8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3月0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该产品已到期。

      13、 公司于2015年03月1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进取4号》。理财产品期限至2015年09月16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该产品未到期。

      14、 公司于2015年04月21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1亿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资产组合系列(白金)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WGFJ15003B期)》。理财产品期限至2016年4月19日止。详见公司于2015年0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该产品未到期。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5-041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04月14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05月05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05月04日至2015年05月0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5月0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5月04日15:00至2015年05月05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国芳。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公司一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83,927,1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4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2,695,4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19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231,6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1,231,9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231,6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6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15年0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长林国芳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3,927,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31,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04月14日刊登的《2014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3,927,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31,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04月14日刊登的《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3,927,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31,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04月14日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3,927,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31,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04月14日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3,927,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31,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04月14日刊登的《2014年年度报告》、《2014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3,927,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31,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04月14日刊登的《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3,927,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31,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04月14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3,927,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31,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04月14日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83,927,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1,231,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04月14日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张博女士代表全体独立董事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对201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5年04月14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